第 141 章 狩猎马鹿
自行车直接砸在了脚面上,但这小子愣是一声没吭。
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法,僵在那儿了。
他十六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在学校里,见的都是些咋咋呼呼、脸蛋冻得跟红富士似的黄毛丫头。
哪见过李雪这种?
这就是书里写的……那个词咋说来着?惊鸿一瞥?
他的心“砰砰砰”地狂跳,仿佛要撞破胸膛跳出来,嗓子眼发干,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了。
李雪不知道这半大孩子心里的翻江倒海。
她看了一眼王常山,见这孩子冻得鼻涕都流出来了,脸红得像猴屁股,身上的棉袄也单薄,顿时心软了。
“哎呀,这是哪家的孩子?冻成这样了!”
李雪放下水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快步走过来,语气里满是心疼,“快!快进屋!屋里烧着火墙呢,赶紧暖和暖和,别给冻坏了。”
说着,她甚至伸手帮王常山拍了拍肩膀上的霜花。
那一双温热的手拍在肩膀上,隔着棉袄都能感觉到热气。
王常山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酥了,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腾”地一下,他的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
“啊……不、不冷……姐……那个,我不进去了……我身体好……抗冻……”
王常山结结巴巴,舌头像是打了结,连看都不敢看李雪一眼。
低着头死死盯着自己的鞋尖,两只手紧张的无处安放。
站在一旁的李向阳正在检查王常山带来的两个桥夹,眼角余光扫到这一幕,差点没笑出声来。
作为两世为人的老油条,这生瓜蛋子的心思他还能看不出来?
这小子,怕是动了凡心了。
李向阳摸了摸下巴,心里琢磨着,这辈分有点乱啊。
你是我想内定的小舅子,你想当我妹夫?不对,是大姐夫?
不过他也没点破。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进山,儿女情长的事儿回头再说。
再说,两人差着五六岁呢。
“行了姐,你别管他了。这小子是王场长的儿子,皮实着呢。”李向阳走过去解围,顺手把王常山拽了过来,挡住了他偷瞄李雪的视线,“我们赶时间,就不进屋了。”
“那哪行?这么早肯定没吃饭。”李雪转身回屋,没一会儿拿了个刚出锅的大馒头,中间还夹着厚厚的猪油渣,塞进王常山怀里,
“拿着路上吃!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坏了咋整。”
王常山捧着那个热乎乎、油汪汪的馒头,就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他傻愣愣地看着李雪进屋的背影,直到棉帘子彻底落下,还舍不得收回目光。
“看啥呢?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李向阳在他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走了!干活!”
王常山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把馒头揣进怀里放好,心虚地低下了头,嘴角却忍不住咧到了耳根子。
“二蛋,出发!”
李向阳一声令下,骡车吱吱嘎嘎地动了起来。
。。。
这次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那个下了“盐窝子”的山坡。
一路无话,到了距离目的地还有四五百米的地方,李向阳勒住了缰绳。
“停!”
跳下车,动作麻利地把二蛋从车辕上解了下来。
“小涛,把二蛋牵到那边林子里,绳子别系死扣,搭在树杈上就行。”李向阳吩咐道。
“为啥啊哥?”王常山一边啃着馒头一边问,嘴里全是猪油渣的香味。
“可能有狼,或者是大牲口。万一真遇上事惊了车,二蛋系着死扣跑不了,那就成了活靶子。系活扣,它受惊了一挣就能跑。”
王常山看着二蛋高大的体格子,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安顿好二蛋,三人一狗开始徒步摸进。
今天的风向很好,是逆风,正好掩盖了他们身上的气味。
来福走在最前面,身体压得很低,几乎是贴着雪地在走,喉咙里发出极其低沉的“呜呜”声。
这是发现大货的信号。
李向阳心中有数,看来那群马鹿真的上钩了。
他们借着灌木丛和树干的掩护,一点点挪到了那个可以俯瞰盐窝子的小山坡上。
拨开眼前的枯草,眼前的景象让三个人的呼吸都瞬间停滞了一下。
只见在那个洒了盐水的烂树桩周围,聚集着整整一群黄褐色的身影!
领头的是一头体型极其庞大、如同小牛犊子一般的雄性马鹿。
它头上的鹿角虽然已经开始角质化准备脱落,但依然威风凛凛,分叉众多,像两棵小树一样顶在脑袋上。
脖子上的鬃毛厚实浓密,浑身的肌肉线条分明。
目测这大家伙少说得有五百斤!
在它旁边,还跟着一头体型稍小的雌鹿,大概三百五十斤左右。
而在它们周围,还有几头体型较小的亚成年马鹿,正在贪婪地舔食着那个带着咸味的烂树桩。
“我的妈呀……这玩意儿比牛还大……”王常山趴在雪地上,拿着从老爹那顺来的望远镜,手都在抖。
“嘘!”
李向阳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个距离大概有八十米。
李向阳飞快地计算着战术。
马鹿这种东西,一旦受惊,奔跑速度极快。
如果第一枪不能放倒领头的雄鹿,整个鹿群瞬间就会炸窝,四散逃窜。
“小涛,你拿着大棒子,守住左边那个缺口,那是它们的必经之路。常山,你拿着双管猎,装上鹿弹,守住右边。”
“五六半呢?!”王常山指了指自己背来的枪。
“你那枪法,打鸟还行,打鹿容易飘。而且五六半动静太大,容易惊山。”李向阳毫不客气地把五六半拿了过来,
“这枪归我。待会我先开枪,只要枪一响,你们就看着打,别让它们冲过来就行!”
分工完毕,三人各自就位。
李向阳趴在雪窝子里,并没有第一时间用那把五六半,而是掏出勃朗宁。
虽然是小口径,但在李向阳手里,这就是死神的镰刀。
对于静态目标,小口径准度拉满。
深吸一口气,调整呼吸,准星稳稳地套住了那头正在舔盐的雄性马鹿的脑袋。
他在等。
等那头雄鹿抬起头的一瞬间。
就在雄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侧过脸看向这边的刹那。
“噗!”
一声轻微的枪响。
.22子弹精准无比地钻进了雄鹿的左眼眶,直接搅碎了眼球,钻进了大脑!
“嗷——!”
那头五百斤的雄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巨大的身躯猛地一震,剧痛让它瞬间发了狂。
但因为大脑受损,它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原地疯狂转圈,把旁边的雌鹿都给撞翻了。
“向阳哥!神了!爆眼!”王常山拿着望远镜看到这一幕,激动得差点喊破音。
但此时鹿群已经炸了窝!
剩下的几头鹿受惊之后,开始疯狂地四散逃窜。
李向阳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扔掉勃朗宁,一把抄起旁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咔哒!”子弹上膛。
瞄准那头正在狂奔的雌鹿。
“砰!”
第一枪,打在了雌鹿脚边的雪地上,激起一蓬雪雾。
“偏了?”李向阳眉头一皱。
这把枪不是他自己的那把,还没校过,加上“神经刀”的影响。
“砰!砰!砰!”
又是三枪。
子弹在树干上留下了几个弹孔,削断了几根树枝,完美的“描边枪法”。
旁边的王常山看得直傻眼,心里直嘀咕,刚才还神枪手呢,咋换了枪就拉胯了?
这可是五六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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