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老驴


沿着道路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

路口中央的碎石地面上蹲着一头老驴。

这头驴是真的老——毛发灰白而稀疏,

脊背的脊椎骨轮廓透过松弛的皮肤清晰可见,

耳朵耷拉着,但它的站姿依然笔直,四条腿稳稳地立在碎石地上,

尾巴偶尔有气无力地甩一下驱赶苍蝇。

它抬起头,看到徐凯从路那边走来,便彬彬有礼地朝徐凯点了点头,说道:

“您好,国王陛下。”

“额……你好,驴。”徐凯也打了个招呼,他现在身上“玫瑰王国国王”的头衔似乎已经随着麻雀们的宣传在整个童话世界里传开了。

他再看了一眼面前的老驴,这个老驴居然也能作为祭坛材料!

童话故事里哪些是和驴有关的?

阿凡提的驴吗?

还是什么其他的故事?徐凯在脑子里快速搜索了一遍所有和驴有关的童话,但一时半会儿想不出答案。

每个有驴的故事都很模糊——要么是配角,要么是运输工具,没有哪个是主角。

“你要去哪里?”徐凯好奇的问道,

“我准备去不莱梅城当一名街头音乐家。”

“额……”徐凯看着老驴那张沧桑的脸,实在没忍住,

“你都这么老了,为什么还想当一位音乐家?”

老驴沉默了一会儿。

风吹过十字路口,把它稀疏的鬃毛吹得飘了起来,缓缓开口,像是一位漂泊的浪客:

“我辛苦了一辈子,为主人推磨拉车,没有一天偷过懒。

现在老了,干不动活了,主人嫌我没用,打算杀掉我。我就跑了出来。

我想,与其被人杀掉,不如去不莱梅城当个音乐家。

我叫声大,喊一嗓子全城都能听到,也算有个特长。”

徐凯听完之后,沉默了一瞬……自己以后要是统治了这个童话世界,一定要下一道规则:

不能随意杀害会说话的动物

徐凯点了点头又问到:

“不莱梅城在什么地方?”

“就在东边。”老驴用尾巴尖指了指前方那条向东延伸的道路,碎石在它的尾巴尖下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徐凯也准备往东走,发现老驴指的方向和他要去的方向一样,

正好顺路,一人一驴便结伴而行。

走出不远,徐凯转身向老驴要了一撮毛发作为收藏。

老驴虽然不太理解,但还是点了点头让他揪下了一小撮,

走了一段路,路边出现了一条老猎犬。

它躺在碎石路边的一丛枯草里,四肢摊开,舌头垂在外面,喘气喘得像是要把肺都吐出来。

它的毛发原本应该是金褐色的,但现在已经褪成了脏兮兮的灰黄,

肋骨一根根凸出来,脖子上还有一道被项圈勒出的旧伤疤。

看到老驴和徐凯走过来,它费力地从枯草堆里撑起上半身,

朝他们微微点了下头,然后又疲惫地把脑袋搁回草堆上。

老驴停下脚步,低头问它怎么了。

老猎犬喘了好半天才开口:

“我老了,跑不动了。

以前不管什么兔子、狐狸、野鸡,只要主人一声令下,我就能把它们叼回来。

可现在我连麻雀都追不上了,腿关节里全是骨刺,每跑一步都疼得钻心。

主人说我没用了,存心要打死我,我听到他和邻居的对话后就连夜逃了出来,

跑了一整天,实在跑不动了……大概就死在这里吧。”

“死什么死!”老驴的声音忽然变得洪亮起来,它抬起前蹄在地上用力一跺,震得路边的石子都跳了一下,

“你虽然老了,但你还记得怎么叫吗?你还能发出洪亮的声音吗?”

猎犬被驴的气势震得愣了一下,迟疑地点了点头:

“叫……叫还是能叫的,以前我在猎场上,一嗓子能镇住三头野猪。”

“那不就得了!”老驴兴奋地喷了个响鼻,蹄子在石子地上轻快地点了好几下,

“跟我去不莱梅城吧!我准备去当街头音乐家,正需要一个鼓手!”

猎犬的耳朵慢慢竖了起来,尾巴也在地上轻轻扫了一下。

用前爪撑着地面,缓缓站起来,抖了抖满身的草屑和泥土。

虽然腿还在微微发颤,但眼神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死气沉沉了。

“音乐家……我当了一辈子猎犬,从没想过还能当音乐家。””

徐凯向狗要了一撮毛发,狗很爽快地答应了,还配合地侧过脖子让他拔。

他们继续往前走。

沿着碎石路穿过一片长满野蔷薇的灌木丛,路边出现了一只老猫。

猫蹲在路中间的一个破木桶盖上,三条腿并拢,剩下一条腿翘在空中,

不是在摆pose,是在舔伤口。

老猫的毛本来是橘色的,但已经褪成了洗得发白的旧抹布色,

左耳缺了一角,尾巴尖有一道被开水烫过的伤疤。

整张脸皱成一团,胡须垂头丧气地耷拉着,看起来非常不高兴,像是被全世界欠了一年的猫粮,

“老猫,你怎么这副表情?”驴停下来问道。

猫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嘴里还含着半截没舔完的尾巴,慢慢地把尾巴放下:

“我老了,抓不动老鼠了。

以前粮仓里的老鼠见了我都腿软,我一天能抓二十只。

现在老鼠们在我眼皮底下排着队搬粮食,我连眼皮都懒得抬,只想蹲在炉边打盹,偶尔烤烤火。

女主人嫌我没用了,要淹死我……我就跑了。”

淹死你?就因为你老了?”猎犬愤愤不平地呜了一声,尾巴也不摇了。

“世道就是这样。”老猫收回爪子,舔了舔肉垫上的伤口,

“跟我们去不莱梅吧!”老驴把脑袋凑到猫面前,两只长耳朵兴奋地歪成了八字

“我们可以办一场音乐会!你当主唱,狗当鼓手,我当号角手,再找几个伙伴就是一支完整的乐队了!”

老猫歪着头想了好一会儿,胡须颤了颤,然后缓缓站起来,走到驴腿边蹭了蹭脑袋:

“反正我也没地方去了。”

徐凯向猫要了一撮毛发,老猫以为这是某种人类特有的奇怪礼仪,

大方地让他从自己后背上薅了一小把,虽然薅的时候还是本能地龇了一下牙。

接着,他们路过一个农场。远远地还没走进农场的范围,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鸡鸣。

那声音从农舍门口传过来,穿过整片麦田,震得路边树上的叶子都在发抖。

走近了一看,一只大公鸡正站在农场大门的最顶端,扯着嗓子拼命啼叫。

羽毛是很正的大红色,鸡冠子又大又亮,但叫声里带着一种歇斯底里的绝望。

“公鸡,你在这里叫什么?你的嗓子都快喊劈了。”老驴抬起头问道。

公鸡停止啼叫,低下头,喘了好一阵才开口。

“明天是节日,主人要杀我炖汤。

我趁现在还能叫,赶紧多叫几声。

免得死了以后憋得慌。”

“跟我们一起去不莱梅吧,”老驴说,

“你嗓音这么好,

我刚才隔着半片麦田就听到了你的高音,

一定能当出色的歌手!

我们已经有打击乐了,有主唱了,你再加入就可以唱和声了。”

公鸡沉默了很久  ,从大门上跳下来,准确地落在了驴背上。

猫给它挪了挪位置,公鸡站在驴背上,环顾了一下这个临时拼凑起来的乐队,

一个国王,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驴,一条老得跑不动的狗,一只老得抓不住老鼠的猫,以及一只老得明天就要被炖汤的公鸡……

徐凯向公鸡要了一根羽毛。

公鸡低头审视了自己的尾巴好一会儿,

它全身最漂亮的就是这几根尾羽了,每一根都是它花了几个月才养得这么油光水滑的。

最后它用喙拔了一根最不起眼的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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