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最强摆烂王
欢歌起身去开门:“杜仲哥,来人自报家门了吗?点名道谢说见我那就不是患者啊。”
杜仲将油纸伞往欢歌头上挪过去:“来人没说自己是谁,但穿戴很贵气,长得也很漂亮。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
大户人家的贵公子?路朝白么?
欢歌跟着杜仲往前面走,进铺子撩开过道上的布帘一看,顿时头疼。
“宋姑娘,宋姑娘我来了!”
鲁王从座位上起身,对欢歌招手,笑的五官乱飞,好看的一张脸也跟个二傻子似的。
“鲁王,你怎么来了?”
欢歌走过去,伺候鲁王喝茶的欢语立刻变得紧张兮兮,过来抓着欢歌胳膊,小声问一句:“姐,你说的鲁王,不会就是当今帝后的独子吧?”
“嗯,就是他。这边不用你了,先回后院吧。”
欢歌知道妹妹最能好奇,但有些事好奇不得,尤其是皇宫里的人,还是少接触的好。
被撵的欢语“哦”了一声,又看一眼鲁王头顶的玉冠,腰间巴掌大的玉佩,才不情不愿的往后走去。
欢歌等妹妹走到帘子后了,才又走向鲁王。
“鲁王,你身体不舒服么?”
鲁王摇头:“我没有不舒服,我身体好着呢。我今天出宫是奉母后之命,来跟师傅学习写字的。”
“师傅?”
欢歌头更疼了。
“鲁王,我这儿是药铺,不是学堂。我是郎中,也不是夫子。帝后就是客气客气,你怎么还当真了呢?”
“母后不是客气,是真的让我来学写字的。你看,我的拜师礼都带来了。”
鲁王说着冲门口一摆手,门外就进来两个随从。一个拎着一大块猪腰条五花肉,一个抱着一个挺大的匣子。匣子打开,里面是码放整齐的金叶子。欢歌粗略看一眼,得有四五十片。
大岚尊师拜师,送猪腰条肉是最高敬礼。至于送金叶子,那就纯是帝后想以钱服人了。
帝后为了儿子,这点钱自然舍得。但他一个不学无术的混世魔王,自己要怎么教?坚决拒绝的话,帝后也不是那么好得罪的。
欢歌纠结一番,看在金叶子的面子上,收了礼物,收了这徒弟。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每天也没那么多时间教你。这有个字帖,你先去那边桌案边照着写一遍,我看看你底子。”
鲁王欢快的应了,带着随从去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随从给他铺纸研磨,他撸胳膊挽袖子,一副大干一场的模样。
杜仲将猪肉拿去后院厨房,欢语赶紧凑上来:“杜仲哥,那鲁王来干啥啊,怎么还送了猪肉来。”
“听话是,帝后得知你姐姐字写得好,特意让鲁王来跟你姐姐拜师学字。这肉是鲁王的拜师礼。”
欢语听完这事,再看那一大块五花三层的猪肉,怎么看怎么刺眼。
又是因为字写得好。二皇子因为她字写得好,愿意和她一呆半夜。帝后因为她字好,让她的儿子来拜师。
二皇子人长得更帅一些,却是没有母亲撑腰的。而鲁王不一样,他母后是帝后。当今太子若犯了什么错被撸,那上位的一定是鲁王。
姐姐到底是什么命啊,怎么成了下堂妇后,桃花运反而来了。找上来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优秀,都对她另眼相看,对自己就只是空气。
“欢语,这肉很新鲜,中午做个红烧肉吧。剩下的,还能包饺子包包子。鲁王身份不一般,若是中午在这儿吃饭,我们不能慢待了。”
欢语慢半拍的回神,心里转了转,忙说道:“对,我们不能慢待了。杜仲哥你去前面忙吧,午饭就交给我了。”
我字是写的赶不上你,但是我厨艺却比你好很多。以前总听村里女人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那我就做顿好吃的,让鲁王刮目相看。
欢语撸起袖子,在厨房忙活了起来。
欢歌看了一个肚子疼的小孩子,又翻了会儿书,才忽然想起,角落里还有个被她放逐的鲁王。
赶紧转头,见鲁王还在角落的桌案边写的认真。
这都有两刻钟了吧。不是都说鲁王坐不住板凳,一写字就浑身刺挠,虫咬猫爪一样乱动么?如今看,也不是那样的。坐得端正,握笔也沉稳。
欢歌忍不住好奇,放下书走过去看看。看完之后,暗暗抽一口气。鲁王哪里不会写字,明明是写的很好。这一手小楷俊逸飘然,一笔一画都透着随性和自由。
“鲁王,你这字写的很好啊。虽功力尚浅,但有自己的个性和干净,完全不像是你母后说的那样,写字跟鸡爬一样。”
被表扬的鲁王咧嘴笑起来,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
“多谢师傅夸奖。我这不是第一天拜师,想给师傅留个好印象么。我在母后和那些夫子面前,写的字就是鸡爬一样。”
欢歌实在不懂了:“为什么?你在帝后面前好好写字,帝后就不会每天盯你这么紧,不停给你找师傅,让你去静室写字了啊。”
鲁王伸出一根手指,在欢歌面前摇摇。
“师傅想简单了。我若是在帝后面前好好写字了,母后就会给我安排别的功课。比如诗词歌赋啊,安邦国策啊,或是骑马射箭了。学无止境,母后对我的期望也无止境。但我要是一直停在写字都写不好的阶段,那后面的就都不用学啊。一劳永逸,多舒服。”
这个想法还真是……
欢歌眼底亮了一下:“鲁王,你可以不用叫鲁王,叫摆烂王更适合你。别人都拼命上进,你却不想上进。帝后若是知道你真实想法,估计会被气死吧。”
鲁王有些洋洋得意。
“摆烂王不好么?反正爹娘有钱,能让我衣食无忧上辈子。等太子登基,就要送我离京去做藩王养我下辈子。一辈子都有人养我,我不摆烂干嘛?努力抢皇位啊?每天上不完的朝,批不完的奏章,我脑袋进水了,出那苦力去。”
欢歌忽然喜欢上了鲁王,这个想法,和她刚来这个世界时候的想法太像了。
我来人间一趟,只想做个摆烂王。简简单单的一直活到死,就是最大的愿望。就是,这一阵发生了不少事,自己不想摆烂了。但是看到鲁王,就好像又看到了最初的自己。
多天真多无邪多通透的一人儿,帝后若是有这觉悟,哪还用搞那些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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