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发现一个大宝贝
盛景弘见欢歌怀里的小黑盯着他看,便上前一步,抬手摸摸小黑的后背。脾气不好的小黑没有炸毛,乖顺的任由盛景弘撸。
毕竟是他宅子里出来的,之前相处过几天。无论如何,都有几分情义在的。
“岚帝说要给我一个交代。但因为是东宫犯事,涉及皇家颜面,所以这事迟迟没有结果。岚青云和云轻语自知惹祸,这段时间都在东宫闭门不出。”
欢歌淡淡勾起唇角,冷嘲道:“那两口子想大事化小,岚帝想不了了之。他们两边是一拍即合了,就怕帝后不答应。”
盛景弘佩服欢歌的聪明,总能一眼穿透事情表面,看到藏在深处的东西。
“帝后一心要扶持自己儿子上位,好不容易等到东宫出差错,是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的。她最近活动频繁,疑似有大动作。”
“狗咬狗的画面一定很有意思。”
欢歌说着看一眼窗外,之前灰蒙蒙的天色慢慢变白,鸡鸣声也变得频繁。
“看你状态不错,应该没大事了。时间不早你就走吧。省得我妹妹撞见,又要啰嗦一阵解释不清。”
盛景弘本也要走的,但自己要走和被人赶走是两个心情。他闷闷点头,慢腾腾的将鬼面具戴上。然后从小手指上撸下一个指环递给欢歌。
“若有事,可有去西六街铁匠铺,将这个给老板,老板会帮你做事。”
欢歌接过指环,有些意外。短短时日,盛景弘就有自己的人可用了。
不过想想,也好理解。
盛家麾下曾有十万虎狼军,各个忠义之士。那场大火,将军重伤,主要成员被烧成焦炭。军队的番号没了,又被岚帝故意多次拆分,编进各方偏远的军队里。
表面看,世上没了盛家军。事实上,盛家军只是化整为零,散落在大岚的每一个角落。有人招呼,有人响应,也是情理之中。
盛景弘走了。
欢歌立刻凑到窗前,仔细看看那枚指环。
上有一些奇怪纹路延伸到指环内侧,好像某种图腾。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指环的材质。黑金色,似铁非铁,似石非石,通体冰凉,手捂不热,看着有重量,实际非常轻。
“果然是魔晶石!”
欢歌一拿到这指环,就觉得不对。此时确定是魔晶石,激动的小心脏都快跳好几下。
魔晶石是紫云大陆都很稀少的一种怪石,据说是天外之物,一两就价值万金。不仅是物以稀为贵,它还是修炼者突破自身,完成修炼升级必不可少的一种辅助原料。
欢歌当年从医圣修炼到医灵,就是找到魔晶石入药,炼出回生丹先提升自己身体,才突破修炼瓶颈,最后成功进阶医灵的。
如今,这个世界也有魔晶石,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只要找齐别的所需材料,也可以开炉炼出回生丹?
这个意识在脑中一旦形成,欢歌有种一束光忽然照进黑暗,指明前路的感觉。
她想要平淡生活,可喜欢平淡不等于喜欢平庸。能拥有平淡的前提是有能力自保,是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
重生后的这具身体孱弱且普通。若有希望从内里改变,适合修炼,她肯定要试一试的。就算最后失败了,也比虚度时光要好。
想要炼出一炉回生丹,这个指环分量的魔晶石是不够入药的,而要找到魔晶石的出产地,就需要盛景弘帮忙。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有的话,欢歌也不喜欢白吃。礼尚往来,盛景弘报仇的事,她或许要出手掺和一下了。
找到以后生活的目标,欢歌难掩兴奋。她推开窗户,闭眼深深吸一口清晨的空气,沁人心脾。
欢语起来做早饭,看到姐姐站在窗口,过来打招呼:“姐姐今天起的早啊,看你心情不错,是昨晚睡的好么。”
欢歌睁开眼睛,笑着道:“倒也不是睡的好,是想到药铺就要开业了,有些兴奋罢了。”
欢语则愁容满面:“姐姐兴奋,我却紧张死了。就怕咱们没名没气,到时候药铺开张了却没有顾客来买药。”
“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这是医者该有的心态和愿景。只是,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你就放心吧,姐姐一定会赚到钱,一定不会饿着你的。”
“还是姐姐格局大。娘以前说我目光短浅,小家子气,我还不服,现在是心服口服了。”
欢语说这句话是笑着说的,可想到母亲夸赞姐姐时欢喜的眼神和自豪的口气,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自己比姐姐长得好看,比姐姐聪明好学,比姐姐做饭好吃,女工也比姐姐做的好,可母亲就喜欢夸姐姐,还总让自己多跟姐姐学。
以前,不理解母亲为何如此。现在,欢语似乎懂了一点。
姐姐为人处世,习惯是想着别人,她呢,一有事发生,会先想着自己。可这样有什么不对么?大多数的人都是如此啊。再说,她没想过偷懒,还什么活儿都抢着干。也是对得起姐姐的宠爱的。
欢语去做饭了。欢歌则将那指环用一条红绳穿起来,戴到自己脖子上,藏到衣襟里。
整理床铺,发现床单上有一块血渍,便撤下床单拿院子里。等天到中午,井水晒的暖一些再洗。
回生丹不仅需要魔晶石,还需要其他共计三十九味药。有好找的,也有珍惜名贵的。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大量金钱支撑。所以,欢歌现在的目标不仅仅是养活她和妹妹,而是要在这基础上多赚钱了。
欢歌一上午忙的脚不沾地。带着小黑走了几家药行,将所需的药品定好。就等着他们送药,自己在铺子里等着接收,理货就好。
忙活的腰酸,欢歌坐到柜台后喘口气。
欢语端一碗姜茶过来:“姐姐给你,喝了会舒服一点。”
欢歌看看碗里飘着几个厚姜片,皱眉:“我喝这个干吗?”
欢语凑近一点,小声:“姐姐,你来了月事,得喝这个啊。以前娘在的时候,每次都给我们熬这个喝,你忘了。”
欢歌没忘,就是,她也没来月事啊。
忽然想起自己放在后院没洗的床单。明白了,欢语是看到床单,以为上面的血是自己弄得。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欢歌不好解释,只能默认自己来了月事。讨厌生姜的她,不得不端起大碗,“咕咚咕咚”的喝起来。
“谢谢你欢语,整的挺好,下次别整了。”
“姐姐,我熬多了,锅里还有一碗,我去给你盛。”
欢歌一听还有,吓得一抹嘴,拿起斗笠戴上,起身就往外走。
“姐姐你又去哪儿?”
“我去找店铺给咱做个门匾。”
再多喝一口,都得吐这儿,不跑,是脑袋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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