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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情义


傍晚陆公馆的饭桌上,碗筷碰着碗筷响了一阵,慢慢安静下来。

尔豪端着碗,扒了两口就搁下了。

筷子竖在碗里,半天没动。

“陆尔豪,你碗里那饭是跟你有仇?”王雪琴坐在对面,抬着眼看他,“戳来戳去的不吃,养什么神?”

尔豪放下筷子,顿了一下,“妈,我今天在可云铺子里看见一个人了。”

“谁?”

“之前送可云去诊所那个,他下午又跑可云那儿去了。”他说着顿了一下,“说要给家里人做旗袍。”

“看见就看见呗!”王雪琴不以为然,还夹了一筷子菜给陆振华,“人家都知道给家里人做旗袍……”王雪琴恨铁不成钢,她的儿子真是白眼狼,一点孝心都没有。

尔豪又补了一句:“妈,他看可云的眼神——我总觉得不对劲。”

这下王雪琴放下了筷子,抬眼看了他一会儿。

“怎么,可云那么好的姑娘,有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她往椅背上一靠,抱着手,“你以为你们陆家的男人是镶金的?什么女人都要围着你们转?”说完还不满地朝陆振华翻了个白眼。

“妈——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不是那个意思是哪个意思?”她又翻了个白眼,“你以前把人家害成什么样你自己心里没数?现在人家好起来了,有人喜欢她你就不乐意了?你凭啥不乐意?”

他脸红了,没再顶嘴。

饭桌上安静了一会儿。

他转头看向陆振华:“爸,你什么时候给我和可云办婚礼?”

陆振华夹菜的手停住了,正要开口,王雪琴一巴掌拍在桌上。

“急什么急!现在什么节骨眼你办婚礼?年前没有好日子,不办!”

“妈,年前怎么就没有好日子了?”尔豪的声音大了一些,“妈你也太——太封建迷信了!”

“这哪叫封建迷信?”她瞪着他,“之前老娘说让你们先订婚,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非说要先培养感情。现在你急了?你急什么急?你当初怎么不急?”

他不说话了。

王雪琴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饭,又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软了一点:“行了行了,别戳了。等过了年,依萍那边稳了再说。”

他没好气地看着他妈,又是依萍,他是捡来的呗?

依萍几岁他几岁啊?

他端起碗来吃了一口,好像那饭是陈德的脑袋。

随后他筷子落下去的时候慢了一拍。

那个人站在裁缝铺柜台旁边、看着可云的那个画面还在他脑子里。

那根刺还在,拔不掉。

不行,他得想个办法,可云是他未来老婆,不能被那个人抢走。

待会他就开车先去接可云一家去音专,明天不上班,再约可云去郊外走走,绝不给那个人可趁之机。

傍晚的陆公馆,碗筷声歇了一阵之后,饭桌上又安静下来。

尔豪放下筷子,坐在那儿没动。

王雪琴看了他一眼:“你不吃了?”

他这才回过神来,把碗往前推了推:“吃饱了。”

他站起来往外走,走到门口又停了一下,“妈,我去接可云。”

王雪琴头看了看天,“这么早?”

“晚上不是要去音专嘛,我早点去把人接过来,省得她自己跑。”他说完推门出去了。

夜风从巷口灌进来,凉飕飕的。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出巷口。

他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搁在窗沿上,手指慢慢敲了两下。

那个人的目光落在可云脸上,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他心里很不舒服。

是男人的好胜心?

还是别的什么?

他自己也分不清了。

但他就是不舒服。

车子拐过一条街,路边亮着一家首饰铺子,橱窗里的灯光暖黄暖黄的。

他放慢了车速,看了一眼,然后打了方向盘,靠边停了。

他从首饰铺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小盒子。

深蓝色的绒面,不大,轻轻握在掌心里刚好。

他把盒子揣进口袋,重新上了车。

到李副官家的时候,可云正在院子里收衣裳。

她听见汽车声音,抬起头来看见是他,有些意外:“尔豪,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怕堵车,就先来接你们,”他说,“早点过去。”

可云把衣裳叠好,转身往屋里走,他跟在后面。

李副官和玉真正在堂屋里收拾东西,见他来了,笑着打了声招呼。

尔豪点了点头,站在一旁等着。

可云从里屋换了件衣裳出来,站在堂屋门口。

他看了她一眼,忽然想起口袋里那个盒子,“可云,我给你买了样东西。”

可云愣了一下:“又买?”

尔豪已经从口袋里掏出那个绒面小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条金链子,坠子是一粒成色极佳的珍珠,不大,但极好看。

“你上星期不是才送过我项链吗?”可云看着那条链子,语气里带着一点无奈。

“上星期是上星期的。”他说,“这星期是这星期的。”

他往前迈了一步,绕到她身后,把那链子拿起来,轻轻绕到她颈前。

他的手指碰到她的后颈,凉凉的,她微微动了一下,但没有躲。

他低下头,把搭扣扣好了。

他看着她:“可云,这项链你戴着真好看。”可云低头看了一眼那颗珍珠坠子,摸了摸,又抬头看他。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近到她能看见他眼睛里的光。

她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

他也看着她,谁都没有动。空气像被什么东西轻轻压住了。

“尔豪少爷,”李副官的声音从堂屋最里面传过来,“咱们什么时候走?”

两个人同时被惊了一下。

可云往后退了半步,耳朵红了,“我去……我去帮你烫一下外套。”她转身就往里屋走。

尔豪站在原地,清了清嗓子,声音比刚才正经了许多,“好,”他说,“我帮你把东西收好。”

他把那个空盒子盖好,放进口袋里,动作慢吞吞的,像是在等耳朵上的红退下去。

李副官看了他一眼,嘴角动了一下,没有说什么,继续忙活自己的事。

可云进了里屋,她站在衣柜前面,手里攥着那件外套,低头看了一眼脖子上的坠子。

珍珠圆圆的,贴着她的皮肤,凉凉的。

她伸手摸了一下那颗珍珠,没有摘下来。

她鼓起勇气,走了出来。

李副官见状退出了门。

尔豪此刻站在可云面前,离她很近。

他看着她,像年少时那样——那时候她豆蔻年华,他站在她家院子门口,手里攥着一束野花,耳朵是红的。

那时候的他和现在这个他,隔了好多年,但看她的眼神是一样的了。

她记得那个眼神。

也记得那个黄昏,郊外的风把草吹得伏下去又立起来,他蹲在地上编草环,编了两只。

一只套在她手指上,一只套在自己手上,“诺,狗尾巴草的戒指,一个给你,一个给我,这样我们就算结婚了。”

可云嘴上嫌弃草戒指不算数,心里却牢牢记住了这句约定。

后来他忘了,她也忘了。

但那个草环还在她心里,风一吹就露出来一截。

她疯过、痛苦过、失忆过。

那些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每次他来看她,她总觉得这个人她认识,这个人不会害她。

后来她清醒了,恨过他,想过断了。

他一次次来,一次次认错,一次次改,一次次陪着她。

雪姨对她好,依萍也劝过她,说就算不嫁给他也会有更好的选择,她也能活得很好。

她想过了,就算他曾经错了,可他改了,她还是会再爱上他。

她是愿意的。

可云垂下眼睛,看着自己脖子上那颗小小的珍珠,然后抬起头,看着他,说了一句:

“我很喜欢这个项链!”

尔豪愣了一下,随即道,“我以后天天给你买。”

她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但她转身往屋里走的时候,脚步比来的时候轻了一些。

项链还在她脖子上。

她没有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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