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金镯子不能戴,憋屈
这是让她直接接触经销商。
不仅了解了这情况,还认识了人。
一举多得呀。
“聪明。”
厉百川摸摸秦黛的脑袋,然后拉着她去了国营手抓。
这里的羊肉揪面片最是一绝。
而且手抓肉很不错。
但秦黛不太喜欢。
她选了牛肉,两人吃着饭,喝着汽水。
日子别提多惬意了。
只是这份惬意只维持了不到半小时,就被某人打乱了。
“裴朝鲜,你最近很闲是吧?”
厉百川看着座位对面的人,心情烦躁极了。
这小子有病吧。
非要追着他们来。
“百川,逛街偶尔遇见,咱们一起吃个饭,这没啥问题吧。”裴朝鲜也不是白吃白喝,特意又点了几份菜。
三个人桌上摆了5六份菜,要是吃不完会被服务员骂浪费食物。
可裴朝鲜不怕。
吃不完带回家吃就行了。
他又不会浪费一粒米,一根菜。
“别逼我说脏话,赶紧离开。”厉百川不喜欢裴朝鲜。
更不想看见他这张白脸。
明明一个大男人还顶着一张小白脸。
是要吃软饭吗?
他最讨厌男人吃软饭了。
“秦黛,我坐在这里没啥问题吧。”裴朝鲜忽视厉百川,而是开口询问秦黛。
秦黛左右为难。
“阿黛,不要管他,赶紧把剩下的饭菜吃了,我带你继续逛老街。”
“你不是说想吃老冰棍吗?前面的国营商店就有卖,我给你买一箱子。”
厉百川为了不让自家媳妇儿跟裴朝鲜接触,可谓是挖空心思。
裴朝鲜没说话,静静看着。
秦黛加快吃饭速度,花了不到10分钟就把饭吃完了,“裴同志,我们吃好了,你慢慢吃。”
没想到裴朝鲜没说话,裴朝阳不知从哪窜出来,一脸兴奋,“秦黛,真是好巧呀,没想到在这儿碰见了。”
厉百川心想裴朝鲜兄妹俩真是阴魂不散呀。
“是呀,好巧,我们已经吃完了,就先去别处逛逛。”
秦黛看得出来,厉百川不太喜欢跟裴家两兄妹呆。
而她也不愿意被裴朝鲜若有似无的眼神盯着。
总觉得对方像是个猎食者。
仿佛要把她吞掉。
这种感觉不好受。
“真是可惜了,本来打算想着一会儿咱们去中山公园转转呢,没想到你有事,行吧,你先玩。”
裴朝阳虽然遗憾,却也很懂事的没有添麻烦。
目送两人离开。
旋即,一屁股就坐在了亲大哥的对面,夹着拌黄瓜,“哥,人都走了就别再看了。”
“黄瓜都堵不了你的嘴。”裴朝鲜明显不怎么开心。
“咱们同住一个娘胎,又自小一起长大,你的心思我还是懂的。”
“秦黛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人,可人家已经嫁了人,你就别乱想了。”
“而且厉百川又不是个好相处的人,你把人家得罪了,以后在单位怎么开展工作。”
“再说,咱妈已经给你找好相亲对象了,就等过两天把人带到家里来相看,你别在这个节骨眼上整幺蛾子。”
知兄莫若妹。
裴朝阳有时大大咧咧的,但她到底是个女同志。
秦哥的怪异之处她也发现了。
这不道德呀。
风险又极其高。
“我的事你少操心。”裴朝鲜还是用这话搪塞。
“随你的便吧。”裴朝阳也不再劝了。
他这是不撞南墙不死心。
被人家多拒绝几次,就知道难堪了。
另一边。
秦黛正在街上毫无形象的嗦冰棍,厉百川掐掐她的面颊,语气酸酸的,“你倒是会招蜂引蝶。”
秦黛的面颊被扯得乱七八糟,她狠狠瞪眼。
厉百川不仅不撒手,反而玩得更开心了。
直到秦黛把老冰棍跟嚼人肉一般,咔咔几下他才松了手。
“我带你去买金镯子。”
“晚了。”秦黛把冰棍往垃圾箱一丢,伸出双手去扯厉百川的脸。
厉百川自然不会让她得逞,大步往车边跑。
“厉百川,你站住。”
厉百川不听,三两下就跑到了车边,一把拉开车门钻了。
秦黛紧随其后,两人窝在车内,打闹成一团。
空间狭小,身体难免摩擦。
厉百川着了火,紧紧抱着秦黛喘气,“阿黛,别动。”
如果此刻能有一个词来形容秦黛的心情,那就是无语。
“厉百川,你是男人,不是禽兽。”
这家伙随时随地就挺立,也不觉得累的慌。
“你我是夫妻,我对你有点想法有啥错?”
厉百川说的理直气壮。
秦黛赠送他两个大白眼,“赶紧跟你的兄弟聊一聊,别让他火气这么大。”
“你刚才说了,要给我买三个金镯子的,别糊弄过去了。”
得。
他都这个样子了。
还惦记着金镯子呢。
没良心的。
大概平复了十分钟,厉百川终于冷静了。
“走,老公带你去买金镯子。”
当下金属管制,金银首饰不如后世那般多,样式也很老旧。
但有钱还是能买到的。
“喜欢什么样的自己挑,老公给你付钱。”
两人姿态亲密,明眼人一眼能瞧得出他们是新婚夫妻。
也就只有新婚夫妻才能这么黏黏腻腻。
结婚久的多看一眼都觉得烦。
“同志,你爱人对你真好呀。”
卖货的服务员满脸羡慕。
虽然她端着铁饭碗,但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钱。
当下金子一克也就三块多点,但三个金镯子克数不少。
秦黛挑的都是五十克左右的。
三个就是一百五十克。
一克三块左右。
一百五十克就是四百五十多,将近四百六七。
这是他们一年多的工资了。
能不羡慕吗?
“是啊,我爱人最好了。”秦黛拿人手软,吃人嘴短。
何况厉百川也是真的对她好。
她不能违心说对方不好。
买了金手镯,秦黛当即戴手上。
在公园游玩时,就摘了,直接装口袋里。
“刚才还爱不释手呢,这会儿怎么又摘下来了?”厉百川有点不理解。
买金镯子的时候那双眼睛恨不得把整个柜台里的金首饰都买走。
可能又想到了太招摇,也就忍了。
可如今花钱买下了,为啥不戴在手上?
“这东西太亮眼,要是被人发现了,我的手腕可就保不住了。”
这个理由太烂了。
最根本的还是怕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厉百川这张脸帅气不说,还很有个性。
那就是行走的一张名片。
金凤城就这么大,周末能游玩的公园也就只有那几个。
“真是委屈你了。”厉百川有点心疼。
自己花钱买的金首饰还要遮遮掩掩的,这算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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