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同性恋李义江的抗争—完
李义江眼底寒光一闪,淡淡回复:
“可以,没问题。”
敲定交易,约好地址。
李义江将磨得雪亮的西班牙军刀装进背包,赶往对方位于郊区的住处。
这是一片拆迁区域,住户稀少,是完美的作案场地。
开门的瞬间,“收费农”看着眼前清秀眼熟的李义江,猛的愣住了:
“是你?!”
他一眼认出,这就是前些天被他们四人轮番虐待的少年!
李义江心思极快,脸上立刻堆出随和的笑意,从容化解尴尬:
“没想到吧?缘分呗,咱们这叫不打不相识。”
他刻意放软态度、暧昧挑逗,语气温柔又随性。
对方看着他人畜无害的笑容、清秀的样貌,也就放下了心底的戒备。
“哈哈,确实巧。”
说完话,他便转身褪去衣物。
趁着对方毫无防备之际,李义江迅速出手,熟练地将其手脚捆绑住。
然后,他高高举起寒光凛冽的西班牙军刀,用尽全身力气,一刀直刺后心!
“噗——”
鲜血喷涌而出。
对方只发出几声微弱的哼哼,还来不及挣扎,便失去了生命。
为确保对方毙命,李义江又上前,手起刀落,直接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他淡定走进洗手间,洗净手上所有血迹,动作冷静得可怕。
然后,他随手掏出八百元现金,随意扔在沙发上。
做完这一切,他才转身冷漠离去。
为了不让自己有牵绊,能够全力以赴完成剩下的杀戮,他必须斩断所有的温柔过往。
于是,就有了2月1日那场决绝的分手。
他亲手推开了唯一爱过自己、也是自己唯一爱过的娜娜。
解决掉第一个仇人后,李义江继续疯狂搜寻剩余三人的踪迹。
很快,第二个仇人在中关村被他找到。
对方是一名外语研究生,网名亮脚帅哥。
李义江故技重施,网上暧昧聊天、假意约见,一步步降低对方的戒备。
摸清住址后,他带着军刀上门赴约。
进门后,按照对方喜好的虐恋玩法,将其手脚牢牢捆住。
这个人也是毫无防备,以为只是普通的圈内玩乐,便笑着调侃:
“你还挺会玩的。”
李义江沉默不语,面无表情地将室内音响开到最大,嘈杂的音乐掩盖了所有动静。
无尽的折磨过后,利刃出鞘,干脆利落地割断了他的喉管。
第三个仇人,是四个人中年纪最大、体格最壮、虐待他最狠的那个人。
26岁的壮年男人,当初对他极尽折磨、下手最是歹毒。
看着倒地毙命的仇人,李义江心底的怒火依旧无法宣泄。
“就这么死了?太便宜你了!”
当年所有的痛苦、凌辱和折磨都涌上心头。
他一脚狠狠踹翻尸体,举起军刀,朝着对方曾经伤害自己的部位,狠狠劈砍!
一刀又一刀,疯狂泄愤着!
最后,他不仅割断对方喉管,还在尸体上连捅数十刀,甚至直接挑开腹腔,手段残忍至极。
最后一名仇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李义江将其约至宾馆房间,在密闭的空间里,完成了最后一场复仇虐杀。
四个施暴者,尽数毙命。
初次杀人的快感、掌控生死的刺激,改变了他的心智。
复仇结束后,他却迷恋上了杀戮。
他不再局限于报复当初伤害自己的四人,开始随机挑选圈内有受虐癖好的男性下手。
从2002年底到2003年3月,短短数月时间,六名青年男性接连惨死在他刀下。
一场震惊北京的连环变态杀人案,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热点。
警方迅速梳理所有命案,很快发现了一个惊人的共性:
所有遇害者,年龄均在20至30岁之间,全部有同性恋倾向,且自带受虐癖好、常年混迹网络同志聊天室。
作案地点涵盖居民住宅、宾馆房间、郊外树林,手法高度一致,全都为利刃割喉、残忍虐杀,恐慌一时间席卷了整个北京同性恋圈子。
北京警方立刻成立专案组,开始全力侦破此案。
海量的排查、技术追踪、网络溯源层层推进。
顺着受害者共同的网络聊天室、社交轨迹、生活圈子,警方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范围——海淀区某小区,一名有同性恋倾向的年轻男子。
具体位置也被精确锁定:该小区3号楼18层。
2003年4月4日下午。
小区楼下,一名身形高挑、样貌英俊、独自遛狗的年轻男子,引起了侦查民警的注意。
外貌特征、身形气质,与连环杀人案嫌疑人高度吻合!
面对荷枪实弹的刑警,23岁的李义江面色平静,没有丝毫惊慌,也没有做任何的反抗。
他看着一众警察,神色淡然,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便让所有民警感到惊诧:
“你们是不是在找我?”
他坦然跟随民警回到住处,非常淡定的收拾好生活用品,主动跟随警方前往公安局。
审讯室内,李义江条理清晰、从容不迫,坦白交代了自己残杀六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甚至连警方尚未掌握的隐蔽作案细节,他都主动全盘托出。
审讯的检察人员无比震惊。
从业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冷静、如此疯狂、对杀人毫无悔意的凶手。
审讯过程中,李义江主动提出要求:“我申请做精神鉴定。”
他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妄图以精神问题逃脱死罪。
结合其母亲有精神病、祖母有癫痫的家族病史,为了绝对严谨、排除精神病免责可能,司法机关立刻委托北京权威医疗机构,为李义江做专业司法精神病鉴定。
最终鉴定结果白纸黑字、无可辩驳:
被鉴定人李义江,无任何精神类疾病,案发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完全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他,罪无可赦。
尾声
2003年8月9日,李义江被北京警方正式抓捕归案,全程供认不讳。
2004年4月28日,一审判决:李义江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义江未提出上诉。
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
2004年8月20日,年仅24岁的李义江,于北京刑场,依法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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