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完
王强的眼睛猛地眯了一下。
抢银行。
他回头看了一眼医生的背影,没有说话。
他走出医院大门,站在马路牙子上,从口袋里摸出最后几块钱,去路边的小店买了一把水果刀。
他揣着刀,去了银行门口。
等了不到二十分钟,一个中年男人从银行出来了。
穿着夹克衫,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鼓鼓囊囊的。
王强跟了上去。
走了两条街,拐进一条小巷。
王强快走几步,从背后冲了上去。
一刀捅进了那个男人的后腰。
男人“呃”了一声,转过身来,看到面前这个矮小的男人,眼睛里全是惊恐。
“你——”
第二刀捅进了胸口。
男人跪下去了,公文包掉在地上,王强捡起来,又补了一刀。
然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医院,王强把从公文包里翻出来的钱凑了凑,交了押金。总共一千八百多块钱,多于手术费需要的数字。
林志贤被推进了手术室。
两个小时后,手术结束。
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不会有生命危险了。
王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靠着墙,闭上眼睛。
他不想再杀人。
真的不想。
他有老婆,有儿子,他发誓要好好过日子。
但老婆的命要紧,儿子的妈不能死。
他没办法。
他这辈子,好像从来就没得选。
林志贤手术后恢复得不错,但她是聪明人,有些事她知道不对劲。
那天王强在病房里陪她,她问了一句:“那笔钱你到底从哪儿弄来的?”
王强正在削苹果,手没停。
“不都借遍了吗?”
林志贤追问,“老板借了,邻居也借了,你还能找谁借?”
王强把苹果削好了,递给她。
“男人的事儿,你们女人少管。”
林志贤出院以后,身子虚,奶水还是不够。
孩子要吃奶粉,钱花得像流水一样。
她又开始抱怨了。
“王强,你说你一个男人,连儿子都养不活,你还能干啥?”
看到王强不吭声,她更生气了。
“你看看人家的老公,再看看你。我当初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王强的烟头烧到了手指,他抖了一下,把烟扔了。
“我去沈阳。”
他说,“沈阳挣钱多。你在家带孩子,我挣钱寄回来。”
第二天王强就走了。
没过几天,林志贤收到了一笔汇款。比他在开原干一个月挣的还多。
她有点奇怪,但没多想。
可能是沈阳的工资真的高吧。
后来王强隔一阵子回来一次,每次都带一大包东西。
奶粉、衣服、玩具,还有林志贤爱吃的零食。
他对儿子的喜欢是真的。
一回来就抱着儿子不撒手,又是亲又是逗,咯咯咯地笑。
孩子拉了他一身他也不嫌脏,笑嘻嘻地换衣服。
林志贤有时候看着他们父子俩,觉得这个家还能过下去。
孩子半岁的时候。
那天王强出门了,忘了带他的包。
林志贤去翻那个包,在包的夹层里,她翻出了几样东西。
一个女人的钱包。
一条金项链。
一块女士手表。
林志贤的手停住了。
她没有声张,又把东西原样放回去,把包放回原来的地方。
王强回来以后,她什么都没说。
但她心里想:“他有别的女人了。”
她觉得王强变了,变得她认不出来了。
“我真的说不出是什么地方变了。”
她后来回忆,“就是一种女人特有的感觉。感觉强烈地告诉我,他的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变化。我和他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变得不合。”
从那以后,林志贤再也没有跟王强有过男女之间的那种事。
她找各种理由推脱:累了、身体不舒服、孩子闹。
王强也没有强迫她。
他好像也不在乎了。
2003年。
林志贤提出了离婚。
王强愣住了。
“你说啥?”
“我说离婚。”
林志贤的声音很平静,“王强,咱们过不下去了。”
王强的脸一下子变了。
“你说什么?”
他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你知道我为你和孩子都做了什么吗?”
林志贤没说话。
王强站在门口,胸口起伏着,拳头攥得嘎巴响。
“不离。”
王强说。
“王强——”
“我说不离。”
他一拳砸在门框上,震得墙上的灰都往下掉,“你再说一遍,我——”
他没说下去。
他摔门出去了。
两个月没回来。
林志贤一个人带着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她下了决心,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了一次,王强没到场。
第二次,王强来了。
他站在法庭上,个子小小的,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灰短袖。
他没有请律师,自己站在被告席上,看着对面的林志贤。
林志贤低着头,没有看他。
法官问王强:“你同不同意离婚?”
王强沉默了很久。
“同意。”
“孩子归谁?”
王强又沉默了很久。
“归我。”
林志贤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王强没有看她。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杀过四十五个人的手。
他把孩子送到了开原腰堡村,交给自己多年没有联络的母亲刘凤霞。
刘凤霞那年刚得了一场大病,身子骨还没好利索。
看到王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她愣了好一会儿。
“这是你儿子?”
“嗯。”
“他妈呢?”
“离婚了。”
刘凤霞看着那个孩子,又看了看王强。
她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王强也这么大,瘦得皮包骨,站在她面前,哭着说“家里人打我”。
她没管他。
现在这个孩子长大了,又把他的孩子送到她面前。
刘凤霞把孩子接过去了。
她说不出拒绝的话,她心中对王强有愧。
2005年7月25日。
沈阳市,某看守所。
王强穿着橘黄色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了审判庭。
庭上坐满了人。
有被害人家属,有记者,有旁听的群众。
王强走进来的时候,有人喊了一句:“杀人犯!你还我女儿命来!”
法警维持了秩序。
王强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
法官宣读判决书,念了很久。
王强听不大懂那些法律术语,但他听懂了最后几个字: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警问他:“被告人王强,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王强想了想。
“没有。”
签字的时候,他不会写字。
法警让他按手印,他把大拇指蘸了印泥,在判决书上按了一下。
那天下午,王强被押赴刑场。
行刑前,法警问他有没有什么遗言。
王强说:“把我和我爸埋远点。”
尾声
王强的弟弟,在大连打工,老实本分,过着普通人的日子。
同父同母,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两个人的人生也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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