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她后悔没有嫁给我(21)
后来,柳春兰的娘家人又来了几次。
不管他们怎么说,怎么闹,柳春兰都没妥协,说不给他们东西就是不给,说不帮就不帮。
元卿配合着,他们没有得逞。
眼看着拿他们实在没办法,只能放弃了,没再来过。
本以为之后就能迎来安生的日子。
但很可惜,想多了。
王大妮开始频繁的往柳春兰身边跑...
“三婶,你现在有孕了,做什么都不方便,我有时间,你的衣服让我帮你洗吧。”
“不费什么事,我家的衣服都是我洗的,我洗衣服已经习惯了。”
“三婶,你慢点,刚下了雨,路有些滑,我扶着你。”
之前柳春兰没怀孕的时候,王大妮还没这么殷勤,现在怀孕了,反倒殷勤起来了。
在张晓梦没死的时候,王大妮就和张晓梦算计过她。
对他心怀恶意的人,现在能有好心?
绝对不可能。
元卿也没什么事,就一直观察着。
刚下了一场春雨,柳春兰去了厕所,回来的路上,王大妮凑了过去。
扶住了柳春兰。
元卿看到了,就走出了房间。
在王大妮踩到一个比较湿滑的地方,摔倒在了地上,眼看着就要把柳春兰带着摔到地上的时候。
元卿及时扶住了她,才没有摔倒。
柳春兰惊魂未定,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另一只手紧紧抓着元卿。
而王大妮呢,摔的满身都是泥水。
“大妮,你还能起来吗?不能起来我把你三婶送回屋,就来扶你。”
元卿像是不知道王大妮是故意的。
王大妮坐在地上,低垂着头,眼里盛满了不甘。
这么好的机会,却被三叔给破坏了。
但很快,她又打起了精神,这一次不行,那就下一次,总有一次能成功的。
抬起脸,不在意的笑笑。
“没事,三叔,我能起来。”
说着,王大妮就从地上站了起来,只身上脏了外,并没什么问题。
“那你跟三叔回去吧,我给你拿条毛巾擦擦。”
“好,谢谢三叔。”
能跟三叔,三婶打好关系的机会,她自然不会错过。
说不定,三叔三婶以后没孩子,她还能有机会跟着他们生活呢。
李秋菊站在窗户边,见大妮又去讨好那两人,气的不行。
见王建国还在睡大觉,拿起桌上的瓜子皮就扔了过去。
“王建国,你能不能管管你闺女,我的脸都被她丢尽了。”
“我平时没少她吃喝吧,她一天天的讨好老三一家干什么,你快去把她带回来。”
王建国被吵醒了,迷迷糊糊的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什么大事。”
“你就别想那么多了,过两天就要开始忙农活了,现在还不知道多歇会儿,之后就没个休息的时候了。”
要他说,想讨好就讨好呗,大妮也只是想从老三那里得到点吃的。
也不知道李秋菊这娘们为啥着这么生气。
李秋菊真的很生气,但仔细想想,婆婆看到了,也没多说什么,老二家的也让没嘲笑她。
但她就是觉得丢脸,自己生的闺女讨好老三,她平白无故就低了老三一头。
这种感觉很让她不舒服。
不行,等大妮回来了,得跟她好好说说。
王大妮进到了元卿的房间里,元卿给她拿了一条毛巾,让她擦干净。
“我这里也没有你穿的衣服,擦干净快回去换衣服吧。”
等她擦完,元卿又从一个抽屉里给她拿了两颗糖,没给她多待这里的机会,就开门让她走了。
从窗户前看到王大妮在院里就把那两颗糖塞嘴里了,元卿已经观察过几次了。
凡是给王大妮的东西,她不会给任何人,都是自己吃。
他这才放心的把加了东西的糖给她,因为她会自己一个人吃的,不会无意间害到别人。
原本他想忍耐住,之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对王大妮下手的。
毕竟现在是柳春兰有孕的时候,若是王大妮现在死了,对她的孩子也不好。
现在虽然不让搞什么封建迷信了,但架不住有些人就会想的多,心怀恶意。
但如今看,不出手是不行了。
他能防住一次,两次,不可能次次都能防住。
不过他不会让她立刻死,他给她下的是慢性的毒药。
当然也不只是慢性的毒药。
里面还加了点让她头晕眼花的药。
春雨过后,山上的蘑菇,野木耳,野菜什么的都生长起来了。
每年这个时候,去山上的人就很多,王大妮也被李秋菊吩咐去了山上。
她跟着村里的小孩去山上那边摘雨后长出来的蘑菇,野菜什么的。
别人都没事,就她出了事。
刚摘了一小堆野菜,站了起来,脑子一晕,本来就踩在了湿滑的草地,这么一晕,没站稳,一下子滚下了斜坡,腿给摔断了。
这下好了,短时间内不能下床走路了。
也不会故意来他们这边了,这下是彻底安静了。
柳春兰能不被打扰的养胎,元卿也能安心做自己的事情了。
春天,小动物们都出来了,是个打猎的好时候。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一趟公社或者去县里,赚点钱,买点东西。
平时吃的好,也很少干活,柳春兰孕期养的很好。
给他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闺女。
只要是他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他都喜欢。
柳春兰得知自己生的是闺女的时候,她还有点担心,怕建业想要的是儿子。
但见建业每天都会抱一抱,见到女儿就很高兴,换尿布,奶粉也不缺。
她就知道建业是真的喜欢女儿。
她也彻底放下心了。
只要是不忙的时候,元卿真的很闲,经常带着自家孩子玩。
过了两年,又得了一个儿子。
缠他的小麻烦精又多了一个。
元卿也就这几年悠闲一些,能看看孩子,等到了高考恢复之后,他就想着做生意了。
就没多少时间能顾得上孩子了。
所以,元卿还真的挺珍惜现在的时间的。
几年的时间过的很快,到七七年了。
元卿不打算参加高考,就想赚钱。
从上辈子到现在他还没做过生意,如今这个时代正是最好的机会。
他来这个世界也有几年了,靠着卖猎物,草药什么的,也赚了两,三万了。
这些钱足够他去南方那些还算发达的城市,买时兴的衣服,手表,饰品什么的。
这里缺什么就买什么,带到这边来,肯定能卖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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