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两个人,两种态度
纽约,唐人街。
司徒美堂是在第二天早上得知消息的。
安良堂的弟兄连夜跑了三个州,打听出来至少有几十个华人学者被FBI带走了,下落不明。
有人说被关进了移民局的拘留所,有人说直接押上了船,还有人说要全部遣返回国。
老人听完汇报,手里的翡翠扳指"咔"地一声磕在红木桌沿上,磕出一道细纹。
"查。"
他只说了一个字。
接下来的十二个小时,整个致公堂安良总堂的体系全动了起来。
纽约、波士顿、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
所有堂口的弟兄全部出动,找律师、找议员、找报社记者、找移民局的熟人。
司徒美堂自己亲自跑了一趟FBI纽约分局。
接待他的是一个探员,姓什么不重要,因为从头到尾那人都在打官腔。
"无可奉告""正在调查""涉及漂亮国安全"——车轱辘话翻来覆去地说。
司徒美堂拄着拐杖坐在会客室里,听了半个小时,最后冷冷地问了一句:
"你们抓的这些人,有没有一个是有犯罪记录的?"
探员不说话了。
老人拄着拐杖站起来,脊背佝偻了一辈子,那一刻却挺得笔直。
“我十四岁来漂亮国,见过排华法案,见过石泉城惨案,见过你们把华人的辫子拴在马尾巴上拖。”
“你们今天抓这些读书人,用的还是那套法子……先抓了再说,理由慢慢编。"
他顿了顿,拐杖重重一顿:
“但我告诉你,今时不同往日,我洪门在你们这说话也算是有点用。”
“这些人是中国的读书种子,谁动他们,我老头子第一个不答应。"
走出FBI大楼的时候,纽约的风刮得人脸疼。
陪他同去的年轻人劝他先回堂口休息,司徒美堂摇了摇头。
"去买张信纸。"
"您要写信?"
"给罗斯福写。"
年轻人愣住了。
罗斯福?
总统?
司徒美堂没解释。
他和罗斯福的交情,属于是众所周知了。
二十多年前,罗斯福还是个年轻律师,在纽约刚站稳脚跟。
是他司徒美堂花重金请他做安良堂的法律顾问,一合作就是十年。
那时候罗斯福还没坐轮椅,两人一起吃过饭,喝过酒,堂口的法律事务全交给他打理。
后来罗斯福参选了总统。
回到堂口,司徒美堂亲笔写了一封信。
"听闻近日有多名中国留学生被联邦调查局带走,侨界人心惶惶,恐重演排华旧事。"
"这些学子皆是清白之人,若有误会,望总统阁下明察。"
"若需老朽从中协调,随时听命。"
信写完,他用了安良堂的火漆封缄,派人直接送到白宫。
做完这一切,老人才坐下来喝了一口茶。茶杯端到嘴边,手微微发抖。
他不怕罗斯福不给他面子,他怕的是,连罗斯福都压不住这件事。
双橡园,国府驻美大使馆。
胡适是在司徒美堂写信的同一天下午得知消息的。
他当时正在书房里整理演讲稿,准备下周去哥伦比亚大学做一场关于"龙国文化与西方文明"的演讲。
秘书敲门进来,把一份加急电报放在他桌上。
胡适看完电报,推了推眼镜,脸上的表情不是担忧,而是释然。
"好啊。"
他轻轻说了一句。
秘书愣住了:
"大使,这……FBI抓了咱们三百多留学生和学者,这是好事?"
胡适站起身,走到窗边,背着手望着窗外的落叶。
“你不懂。漂亮国是法治国家,FBI不会随便抓人。”
“既然是国务院和军方同时出动,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定是他们通了红,要行那大逆不道之事。"
“漂亮国既然做了这个决定,就一定有他们的考量。”
“我们要做的不是质疑,而是配合,无条件的配合。”
秘书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胡适继续说:
"这些学者在漂亮国,本来就是客居。”
“人家要请他们走,或者要送他们回去,都是人家的权利。”
“我们作为东道国的代表,应该协助漂亮国政府做好安抚工作,而不是给人家添麻烦。”
"可是……几百多人啊,连个说法都没有?"
"说法?"
胡适笑了笑,
"漂亮国做事,需要向谁交代?”
“他们有他们的程序,有他们的法律。我们要做的,是相信文明世界的规则。"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更何况,把这些人送回龙国,对国府也是好事。”
“人才嘛,回来建设国家。"
秘书没敢接话。
他心里想的是,这些人里有一半是红色倾向的,真送回去,未必是国府想要的人。
但这话他不敢说。
胡适却已经在琢磨另一件事了。
"你去备车。"
他说,
"我去一趟关押点,问问有没有什么我们能帮忙的。”
“比如……给这些人做思想工作,让他们不要有抵触情绪,配合FBI的安排。"
秘书目瞪口呆。
胡适已经拿起了外套,一边穿一边说:
"这是展现我们合作姿态的好机会。让漂亮国人看看,我们是讲道理、懂规矩的。这种时候,态度比什么都重要。"
他走到门口,又停下来补了一句:
"对了,通知下去,大使馆所有人,不许就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尤其不许提'排华'两个字——太敏感,容易刺激漂亮国人。”
“我们要表现得大度一点,理解一点。"
说完,他推门走了出去。
牛津皮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秘书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半天没说出话来。
车队在第二天傍晚汇聚。
从各地开来的黑色福特轿车,一辆接一辆驶进纽约长岛的一条私家路。
每辆车里都坐着三到五个华人学者,有人沉默,有人低声交谈,有人一直在纸上写遗书。
没人知道自己要被带到哪里去。
钱学森所在的车是第三批到的。
车开进庄园大门的时候,他透过车窗往外看,第一眼看到的是两排仪仗兵。
美国陆军第三步兵团的士兵穿着深蓝色礼服。
白手套在暮色中齐刷刷地举到帽檐前,军刀出鞘,刀锋在庄园灯光的映照下闪了一整排银光。
车内的所有人集体失语了。
这是什么情况?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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