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千古绝唱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很多人说这是李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知无不言微微摇头。
“其实不然,他是真的见过钟鼓馔玉,他当过唐玄宗的御用文人,出入宫廷,见过最顶级的富贵。
正因为见过,他才敢说‘不足贵’。
他知道那些功名利禄、圣贤名声,在生命本身的快乐面前,都太沉重了。
他抬出陈王曹植,不只是用典故,更是在找知己。
曹植同样是才华盖世,同样壮志难酬,同样靠酒活出了真性情。
在李白的价值排序里,活得真实、活得痛快,比当一个规规矩矩的圣贤重要得多。
这也是李白的傲骨:不是不追求功名,是绝不跪在功名面前。”
【曹植是李白一生的精神镜像,同是才高八斗,同是壮志难酬】
【孔子、孟子、屈原,哪个不是寂寞的?李白说的是大实话】
【他不是否定圣贤,是为自己和所有失意者找一种活法,圣贤太苦了,不如喝酒】
……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知无不言把最后几句念完,把酒碗轻轻放在桌上。
画面中,李白把千金裘解下来,把五花马牵过来,全部交给侍儿去换酒。
他的动作很自然,好像那不是价值连城的骏马和皮裘,只是几件用旧了的东西。
“喝到最后,李白已经彻底放开了。
别说钱不够,就算把名贵的五花马、价值千金的狐裘拿出去当掉,也要换酒喝。
这不是败家,是在经济上行时期的物质观,因为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所以人不会被物质绑架。
东西再贵都是为人服务的,只要能换得此刻的痛快,就值得。”
知无不言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深沉。
“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一句把整首诗的格局又拉了回去。
这一场大醉,解的不是李白一个人的仕途失意,是古往今来所有天才、所有生命共同的困境。
时光易逝,壮志难酬,人生孤独。
用一场酣畅淋漓的酒,去对抗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愁,这就是李白的狂。”
【不是不在乎钱,是更在乎自己】
【“万古愁”是全诗最重的三个字,把个人的愁升华成了人类共同的愁】
【尼采说酒神精神是认清了悲剧之后用狂欢来对抗,李白提前一千年就做到了】
……
唐朝,长安西市一家酒肆。
天幕上的画面和窗外的街景几乎一模一样,胡姬卖酒,驼队过街,琵琶声从楼上飘下来。
一个伙计看得入神,忘了给客人上酒,客人也不催,自己也仰头看着天幕。
伙计说:“这人是谁?”
掌柜在柜台后头说:“这可是天幕说的诗仙李白,他要是在咱店喝酒,这桌板我供起来,一百年后能值一座宅子。”
客人们都笑了。
角落里一个穿旧袍子的老书生端着酒杯,看着天幕上那个白袍人蘸酒写字的姿态,轻声说:“赐金放还……被皇帝放还了还这么高兴?这人真是……”
他想了想,没找到合适的词。
他年轻时也考过科举,落第了,在长安做了一辈子小吏。
他见过太多失意的人,有的借酒消愁,有的怨天尤人,有的从此一蹶不振。
但他从没见过被皇帝赶出来还大笑的人。
不过这诗写得是真好,他端详着天幕上的诗句。
天幕上,知无不言的声音一句一句把诗剖开来讲。
酒肆里的人都不说话了。
他们听懂了,不一定是每一句都听懂了,但那股子气他们接住了。
那种走在长安街上腰杆可以挺得笔直的气,那种见了官不必低头、凭本事就能吃饭的气,那种今天把钱花光了明天还能再挣回来的气。
这就是盛唐。
天幕上,李白端起酒碗,对着画面外的方向高高举起。
角落里那个老书生忽然站起来了。
他的旧袍子蹭掉了桌上的筷子,叮当落在地上,他没有弯腰去捡。
他把自己的酒杯举过头顶,仰头对着天幕,喊了一声:“天生我材必有用!”
他的声音不算响亮,还带着点年老气短的沙哑,但酒肆里每个人都听得真真切切。
另一个声音响起来,比他更年轻,更洪亮,是那个忘了上酒的伙计。
他把手里的酒壶往桌上一顿,端起自己的酒碗,和老头子的杯子碰在一起:“千金散尽还复来!”
然后是第三个声音,第四个,一桌接一桌,一个人接一个人。
酒杯碰酒杯,酒碗碰酒碗。
他们互不相识,有穿绸衫的商人,有戴方巾的落第秀才,有刚从西域回来的驼队脚夫,有在隔壁坊里教小孩认字的塾师。
但此刻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们只是长安城里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在同一个傍晚,在同一片天幕下,听见了同一首诗。
长安街上,有人举起了酒杯。
洛阳城里,有人举起了酒杯。
“将进酒!”
“杯莫停!”
知无不言的声音继续缓缓而来。
“很多人读《将进酒》只看见愁,却没看见这份愁背后的富足底气。
《将进酒》能站在中国古诗的第一梯队,从来不是因为写酒写得好,而是因为它集齐了四个再也复制不了的巅峰。”
“1、艺术的巅峰。
这首诗没有工整的对仗,没有刻意的雕琢,句式忽长忽短,节奏忽疾忽缓,完全跟着情绪走。
从开篇的山河磅礴,到劝酒的轻快热闹,再到抒怀的沉郁通透,最后收尾的狂放,情绪像大浪一样层层翻涌。
这种是天才的专属,后世诗人再努力也写不出这种浑然天成的喷涌感。”
【以气驭文,不是用技巧在写,是用生命状态在写,醉酒就是李白最高级的创作状态】
【歌行体在李白手里达到了巅峰,后世再怎么写都觉得差一口气】
……
“2、精神的巅峰。
这首诗写透了中国人永恒的生命困境,每个时代的人都有过怀才不遇的时刻,都有过岁月催人老的焦虑,都有过想挣脱世俗却身不由己的疲惫。
而李白给了所有人一个最有尊严的答案。
不必妥协,不必自轻,你本身的价值不需要世俗的标准来证明。
‘天生我材必有用’成了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精神慰藉,低谷时念一句就有了抬头的勇气。”
“3、时代的巅峰。
它是盛唐气象的文学化石。
安史之乱后,盛唐落幕,中国文化的精神底色慢慢转向沉郁、内敛、克制。
后世的诗人要么写家国忧患,要么写闲情逸致,再也写不出这样坦荡、狂放、不掺一丝萎靡的诗句。
《将进酒》里藏着整个盛唐的影子。
物质的富足、人心的自信、文化的开放、生命的舒展。
它不只是一首诗,是那个中国古代史上最昂扬的时代留在文字里的标本。”
“4、作者的巅峰。
只有李白能成为诗仙。
杜甫写不出,他的底色是沉郁的。
王维写不出,他的底色是清淡的。
只有李白,他有天纵的才气,有过宫廷的富贵,有过漫游的开阔,有过失意的愤懑,又刚好生在盛唐这个最包容的时代。
他不是在创作诗歌,是用生命在释放情绪。
这份天真、这份狂傲、这份通透,混合着酒香,最终凝成了独一无二的诗仙形象。
而《将进酒》,就是这个形象最鲜活的注脚。”
知无不言把酒碗端起来,对着画面微微举起。
“千年之后再读《将进酒》,我们听见的不只是李白的醉话,是一个时代向上生长时,人最舒展的模样。
它成为千古绝唱,从来与酒无关。
酒里藏着的,是我们所有人都向往的东西。
那就是永远相信自己的底气,和永远热烈的生命力。”
他把碗中酒洒在桌面上。
酒水沿着桌脚流下去,像是祭给大地,祭给那个已经远去的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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