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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再见程蝶衣!


  第四百三十章
  无论什么时代,向来都是先敬罗衣再敬人,
  假如一个西装革履,一身社会精英气质的人,跑去谈生意,而另一边是个穿着破旧工装、浑身不修边幅的邋遢汉,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毫不犹豫选择前者!
  就像《繁花》里面爷叔带宝总赚钱,
  而第一步,
  就是带对方去定制一身修身剪裁的进口西装!
  就连衬衫、皮鞋、乃至香烟盒、打火机这些东西,都要求落落大方,
  只有将打扮成了社会精英,才能让人信服,得到进入商业市场的入场券!
  至于杨平安,也是带着同样的目的,
  想让面前的尤凤霞改头换面,给对方弄一副“体面”的身份!
  “大哥,咱们这是要去哪?”
  眼见杨平安一言不发,带着自己离开了朝阳巷内的小院,
  尤凤霞也是满头雾水,甚至有些战战兢兢,
  生怕对方一声不响把自己给卖了!
  不多时,
  看到杨平安带她来到百货大楼内,
  然后直奔女装柜台,并不由分说选择了一件看上去就不便宜的衣裳,
  “来,换上这身试试。”
  片刻之后,
  已经是从头到脚换了一身行头的尤凤霞,
  站在镜子前,看着模样大变的自己,也不免有些傻了眼。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而穿上这身衣服,
  她都感觉自己就像过去的富家大小姐,
  只不过,想到这身行头的价格,居然比她们家一年的生活费还要多,
  也让尤凤霞不免有些战战兢兢,
  生怕不小心磕了碰着,或是弄伤了衣服勾了丝,
  怕是把她卖了也赔不起!
  “大哥,咱们到底要干什么?”
  “不是说好了要给你包装一下,以后你对外的身份就是大院子弟,某部委领导家的亲戚,在香江那边有点门路,”
  “不然怎么解释,你能弄到那么多来自香江的好东西?”
  说话间,杨平安也手掌一翻,
  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女士手表,就要往尤凤霞的手上戴,
  “戴上它,”
  “还有这条项链跟耳环,对了……有时间去打个耳洞,”
  说话间,杨平安也有些满意的打量着自己的杰作,
  不得不说,经过这一身堪称改头换面的改造,
  甭管是百货大楼里最新的衣裳,还是尤凤霞脚下的那双小牛皮鞋,
  以及对方手中造型精致,看着就不便宜的手表,
  还有脖子上挂着的项链,
  光是这么一站,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富即贵。
  要说唯一有什么缺点,除了尤凤霞的气质有些不太相符,
  整个人如同受惊的鹌鹑一样,战战兢兢,没有半点大院子弟的派头。
  不过这种事情,显然需要经过慢慢培养。
  起码门面上的功夫,
  已经被杨平安收拾得差不多了,
  “这身衣服,就当给你配的工作服,要是表现的好,一个月之后就归你,”
  “至于手表项链什么的,是借你撑门面的道具,”
  这一下子,尤凤霞更慌了,
  只觉得手上戴的,还有脖子上挂着的,
  不是什么珍贵的珠宝首饰,而是一个又一个的定时炸弹,
  就连说话都似乎带了点哭腔。
  “大哥,这……这东西要是不小心摔了,我可真赔不起,”
  “放心,只要你好好表现,帮我把那批货卖出去,”
  “这些东西要是真的坏了丢了,大不了从你工资里慢慢扣!”
  “还有……找个时间学一下自行车,都是大院子弟了,要是不会骑自行车可不像话。”
  似乎想到了什么,杨平安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尤凤霞的头上,
  倒不是说,对方的头发有什么问题,
  只是这发型看上去有些土气,跟这身衣服和打扮不太相称,
  “差点忘了,还得带你去换个发型!”
  当然,
  虽然说是换发型,倒也不至于去染发烫发。
  毕竟,这个年代的女士发型,还是以朴素实用为主。
  而主流的发型款式,要么是刘胡兰头或者五号头,也就是齐耳短发,或是俗称的白菜帮子头,
  要么就是以学生,知青,未婚女青年为主的双短麻花辫,还有单麻花辫,
  虽说杨平安要把尤凤霞的形象,改造成大院子弟的模样,
  但并不意味着,
  要把对方变成鹤立鸡群的异类。
  像是烫发染发这种事,自然不太现实。
  总而言之,等到尤凤霞从理发店出来,
  几乎从头到脚都挑不出什么瑕疵,
  不仅头发是精心打理修剪过,仅仅缩短至两肩,还精心编制成了两股麻花辫,
  至于身上的衣服和鞋子,也都是百货大楼里的新款。
  加上行走的时候,不经意间露出手腕上的女士手表,
  还有脖子上那一截若隐若现的项链,
  虽然带着几分低调,也不会被人看低了身份,
  反而更容易让人相信,
  眼前的尤凤霞,
  应该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院子弟,
  除了气质这方面……
  不过,
  杨平安没指望一口吃成胖子,
  毕竟,气质这种东西,
  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培养出来的,起码得经过长时间的熏陶。
  就好比书卷气,
  也不是随便读过几本书,受过几年教育就能够沾染上,
  甚至一昧的死读书只会培养出书呆子!
  至于贵气这东西,
  俗话说,居移气,养移体,
  要改变的不仅是尤凤霞的衣着打扮,
  就连对方的生活环境,饮食起居,乃至身份地位,都要相应发生变化才行。
  但杨平安原本的目的,是培养一个合格的工具人,
  代替自己在黑市上抛头露面,
  跟那些有能力吃下他从香江弄来的这些东西的人做交易,
  而相应的,
  这些人也不可能亲自在黑市露头。
  所以,
  有这一身行头能够糊弄一下外行人,
  就已经足够了!
  “走吧,趁着还有段时间,我带你去见一个朋友,然后去黑市上转一圈。”
  “嗯,”
  相比于先前的战战兢兢,
  经过这么一会的折腾,
  尤凤霞的接受和适应能力也在逐渐变强,
  毕竟她也不傻,
  知道眼前的杨平安是一条粗大腿。
  而对方向她所展现的,更是一扇她从未见过、完全崭新的大门!
  虽然尤凤霞不确定跟在杨平安身边能走多远,
  但最起码,比起她藏头露尾的在黑市上,
  辛辛苦苦倒腾别人剩下来那点边角料,还要忍受那帮地头蛇的欺负和盘剥,
  随时都要小心联防的人突然来个搜查,
  一旦被这些人抓住,不仅她手中倒腾的东西会被没收,
  甚至还会罚款和通知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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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平安口中的朋友,自然便是程蝶衣。
  “呵,稀客呀!”
  见到杨平安登门的瞬间,后者眼中虽然露出一抹惊喜,嘴上却毫不客气的调侃道。
  “这不是咱们的杨大厂长吗,”
  “怎么今天有空跑来找我这个闲人,而且还带着个姑娘?”
  注意到杨平安身旁的尤凤霞,
  程蝶衣也有些摸不清对方的身份路数,
  虽然说,这姑娘的衣着打扮还挺时髦,
  可身上气质却有些不太相符。
  说句不好听的,尤凤霞给他的感觉,就像小孩偷偷穿了大人的衣裳!
  毕竟,程蝶衣也是红极一时的名角,
  在过去唱戏的时候,没少接触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
  自然一眼能看出尤凤霞身上不对劲的地方。
  “害,这不是好久没来见你程老板,担心你出了什么事吗,”
  “毕竟你死了不要紧,你这一屋子宝贝要是被人偷偷顺走,或者摔了砸了的……我可是会心疼的,”
  面对杨平安回敬的这番冷嘲热讽,程蝶衣险些当场破防,
  “杨平安,你大爷的!”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好在互相挖苦调侃过后,
  二人不至于为了几句话而大动肝火。
  等到三人来到堂屋,程蝶衣准备了茶水之后,
  杨平安这才道出了自己的来意,
  “程老板,”
  “这姑娘叫尤凤霞,现在暂时算是在我手下混口饭吃,”
  “我打算让你帮着调教一番,起码让她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儿,能唬住一般人就行。”
  “嗯?”
  虽说不知道杨平安这番安排的目的,程蝶衣不由挑眉,忍不住笑骂道。
  “杨平安,你丫可真会给我找事做,”
  “这不是看程老板你最近闲得慌,怕你无聊,待在家里闷坏了么,”
  杨平安这话可是一点都不夸张,
  眼下的程蝶衣,已经算被梨园行除名,
  不仅被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徒弟背刺,还被对方顶替了登台唱戏的名额。
  作为认识了多年的朋友,
  加上对霸王别姬这段剧情也是有所了解。
  杨平安知道,
  程蝶衣眼下应该算是人生中最为空虚和黑暗的时候。
  毕竟,
  心心念念的师兄,不愿意接受他这份禁忌的感情,
  宁愿娶小菊仙这个曾经的风尘女子当老婆,
  在感情受挫的同时,
  原本唱戏的事情还能当做一份精神慰藉,
  起码能跟着师兄一起登台演出。
  可结果呢,
  连这么一份精神寄托也被人硬生生剥夺,
  如今程蝶衣看似好生生的活着,
  实际上,
  就跟失去了人生方向差不多。
  更不要说,等到经历了师兄段小楼那场当众背刺之后。
  让对方的精神状态雪上加霜,
  最终,在唱完最后一曲,
  程蝶衣也学着虞姬乌江自刎那样,抹脖子自杀了。
  站在朋友的角度上,杨平安不希望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打算尽可能拉程蝶衣一把。
  虽说他原本的计划是安排程蝶衣去香江,
  起码换个环境,不仅能让对方继续唱戏,也能放松一下心情,不至于一下子想不开。
  只是,
  眼下却并非是送走程蝶衣的好时机。
  加上碰巧撞上了尤凤霞,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打算,
  杨平安才计划着让程蝶衣帮忙调教尤凤霞的同时,
  也算给对方找点事做。
  毕竟,人一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
  精神状态自然容易出问题。
  可一旦忙起来,尤其忙到脚不沾地,脑袋一挨到枕头就能睡着的时候。
  什么精神上的问题都不容易发生!
  而程蝶衣呢,
  虽然不明白杨平安的算计,
  可难得老朋友开口,他也不好拒绝杨平安的请求。
  “行,反正这姑娘又不是拜师学艺,”
  “我可以抽时间教她一点姿态谈吐,还有待人接物方面的东西……”
  “就像你说的,当做打发时间。”
  眼见程蝶衣这么爽快答应下来,
  杨平安也趁热打铁道,
  “还有一件事情,刚才不说了这姑娘暂时在我手底下混饭吃嘛?”
  “你怕是不知道具体的内容,”
  当下,杨平安当着尤凤霞的面,
  将之前那套说辞,对程蝶衣又重复了一遍。
  “我说杨平安,你这本事和胆子……也忒大了点,”
  至于后者,得知杨平安居然从香江倒腾了一大堆好东西,
  并且还打算将这个烂摊子甩给自己的时候,
  嘴角也是微微一抽,
  虽说早在之前,
  程蝶衣就已经领略过杨平安的胆量和手段,
  知道对方不是什么善茬。
  说句不好听的,
  谁家好人能在被人拦路抢劫的时候,
  不仅一点不见慌乱,还能把这帮人给反杀了,然后毁尸灭迹的?
  也就是眼下他们是在和平年代。
  如果放在十几二十年之前,
  程蝶衣毫不怀疑,
  杨平安能混成军阀式的人物!
  当然,
  如果杨平安知道程蝶衣居然在心里这么编排自己,
  肯定忍不住替自己辩驳几句,
  毕竟,他骨子里还是一个热爱和平,甚至有点喜欢摆烂,想要躺平的主。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别说眼下这一大摊子的事情。
  就连轧钢厂厂长的位置,他都不打算干下去,
  奈何,树欲静而风不止!
  即便轧钢厂之中,
  都有李新民这老小子不安分,
  更不要说,如今的四九城情况也不容乐观!
  如果杨平安是孤家寡人,
  大不了一拍屁股随时都能跑到香江,
  乃至于其他地方,
  然后躲个十几二十年,再表演一个王姐(者)归来!
  可问题是,
  他在四九城有一帮红颜知己,以及亲戚朋友这些,
  除非杨平安是那种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者,
  能够狠心不管不顾这些人的死活,
  否则的话,
  他只能想方设法在这场风浪之中,
  驾驶着轧钢厂这艘小船,
  然后凭着这个身份,保护好身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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