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刘三上京
送走张老太君,李秀秀快步回到雅间,关上门。
“春梅,你仔细说,怎么回事?”
王春梅深吸几口气,才勉强稳住心神。
“娘,我觉得那个人……像刘三。”
这话出口,李秀秀当即拧眉。
“什么?”
“你看清了?真是刘三?”
“七八分像吧。”王春梅咬着唇。
“虽然脸不大清楚穿着比从前体面些,可那身形、那走路的姿势……我跟他过了三年日子,绝对不会认错的。”
此话一出口,李秀秀当即沉默。
王春梅毕竟曾经是刘三的枕边人,决计不会连丈夫的行为习惯都记不清楚。
她敢这样说,那人估计十有八九真是刘三了。
可好端端的,刘三怎么会出现在京城?
京城距当初和他们相遇的地方可是千里之遥,他一个身无长物的流民,怎么跋涉过来的?
更蹊跷的是,京城百万人口,他怎么偏偏就找到了春梅?
“娘,你说……他是不是冲着我来的?否则何必要跟着我?”
李秀秀原本想让她冷静一些,别这么激动,但看着王春梅此刻的样子,便知道她如今绝对是冷静不下来听自己好好说的。
于是她斟酌几秒,这才开口。
“春梅,你先别慌。”李秀秀握住女儿冰凉的手,轻声安抚。
“就算是刘三又如何?如今的你,已不是当年任他拿捏的小媳妇了。”
王春梅抬头看着母亲,眼神依然惶惑。
“可他若是来闹事……我的婚事……”
“他闹不起来的。”李秀秀斩钉截铁。
“明日,你再上街一趟,但要换个样子出门。”
“换个样子?”王春梅不解。
“对。”李秀秀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让春桃给你打扮成寻常人家的小娘子模样,带上帷帽。我让侯府的两个护卫扮成家丁,暗中跟着你。若那人真是刘三,定会再跟上来。到时候——”
她顿了顿,压低声音:“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
王春梅深吸一口气,重重点头:“好,我听娘的。”
“这才对。”李秀秀拍拍她的手。
“记住,你现在是永宁侯未过门的媳妇,是皇后娘娘都赏赐过的人家的女儿。刘三算什么东西?也配让你害怕?”
这番话像是给王春梅打了一剂强心针,她苍白的脸上终于恢复了些血色。
“娘,我明白了。”她挺直腰背,“明日,我就按你说的办。”
同一时刻,城南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刘三正蹲在一家面摊前,呼噜噜吃着一碗臊子面。
他穿着那身半新不旧的绸衫,头发梳得油亮,可蹲在路边吃面的姿势,还是透着一股子乡下人的粗俗。
“掌柜的,再来一碗!”刘三抹了抹嘴,把空碗一推。
面摊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老汉,一边下面一边搭话。
“客官不是本地人吧?听口音像是南边过来的的?”
“哟,老板好耳力!”刘三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老板嘿嘿一笑。
“我这铺子支了得有十来年了,什么事什么人没见过?你这口音我一听就知道!”
这话刚说完,就有同桌的客人“哎”了一声。
“老板,那你之前有没有见过乡下小娘子嫁进侯府的?我听说,这永宁侯不日就要成亲了,可新娘子居然是乡下来的。你说说,这事之前哪曾有过?真是活得越久,见的越多啊!”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凑了过来。
“嘿,谁说不是呢?”
面摊前的食客瞬间七嘴八舌地议论开,唾沫星子横飞,热闹得像赶大集。
“一个乡下来的,也不知道永宁侯怎么就看上她了!”
“嘿,你可别瞎说,就算是乡下来的怎么了?如今人家的娘,李秀秀,那是陛下亲封的粮种功臣,改良的麦种养活了半个大周朝,连皇后娘娘都接见过。还有那个巧娘阁,你知道不?全京城贵妇都抢着去的成衣阁,就是她们家开的!”
“这才哪儿到哪儿?她嫂子王氏,那是正经的宫廷六品女官,掌管织染司物料,尚宫大人都高看一眼,后台硬得很的!”
刘三捧着刚端上来的臊子面,听得眼睛都直了,手里的筷子“哐当”一声掉在桌上,都浑然不觉。
他心脏砰砰狂跳,一股贪婪又歹毒的念头,像毒蛇一样从心底钻出来,缠得他喘不过气。
原来那王春梅,真的要嫁入永宁侯府了!
李秀秀那老婆子,如今还成了陛下亲封的功臣,王氏那个粗鄙妇人,居然还在宫里当了女官!
这一家人,从乡下泥地里爬出来的贱民,如今居然个个飞黄腾达,锦衣玉食,风光无限!
而他刘三,当年可是王春梅的正头夫君,是养了她多年的男人,如今却只能蹲在路边吃一碗两文钱的臊子面,连件体面的衣裳都穿不起。
凭什么?!
凭什么她们能享尽荣华,他却要流落街头、受尽白眼?
凭什么王春梅能抛了他这个前夫,风风光光嫁入侯府当主母,他却要忍饥挨饿、苟延残喘?
嫉妒像毒藤一样缠满五脏六腑,刘三死死攥紧拳头,指节发白,眼底翻涌着阴鸷的狠光。
他刚才一路跟着王春梅,看着她穿着绫罗绸缎,身边跟着丫鬟护卫,出入都是车马,那气派、那风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他原本只是想讨几个银子,混口饭吃,可现在听了这些话,心思瞬间活泛了。
这可不是讨几个银子的事了,这是送上门的泼天富贵!
王春梅有乡下改嫁的短处,有他这个前夫在世的把柄。
李秀秀再厉害,侯府再有权势,也最怕名声受损、最怕被人揪住短处。
只要他拿着这个把柄,上门去闹,说王春梅是他的媳妇,是二婚改嫁,是忘恩负义抛夫另嫁,侯府为了脸面,为了婚事能顺利进行,必定会花钱消灾的。
到时候,别说一碗臊子面,就是金山银山,她们也得乖乖捧出来!
刘三越想越得意,嘴角咧开一抹粗俗又阴狠的笑,捡起筷子,呼噜呼噜把面吃了个精光,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末了他随手把碗往桌上一搁,拍了拍肚子,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先混进侯府。
刘三眼珠一转,心头就有了主意。
他从前在乡下时,虽然识不得几个大字,但常年走街串巷做小买卖,也听过不少话本戏文。
那些戏文里,攀附权贵的法子可多了去了。
冒充远亲、伪造书信、谎称恩人……哪一个不能用?
刘三越想越觉得此计可行,丢下几枚铜钱,起身就走。
他得先找个地方,把那一身行头再捯饬捯饬,弄得更像样些。
然后再找个识文断字的,帮他炮制几封“旧日书信”。
穷人聚集之处,多的是廉价客栈和代写书信的摊子。
刘三揣着怀里仅剩的几两碎银子,先是找了家成衣铺,咬牙买了身料子稍好、颜色稳重的靛蓝绸袍,又去鞋铺换了双新靴。
这么一打扮,虽然举止气质仍难脱土气,但乍一看,倒也有了几分体面人的模样。
接着,他在一条僻静巷子口,找到了一个代写书信的老秀才。
老秀才戴着破旧的方巾,正就着天光费力地眯眼看书。
摊子前挂着的布幌子上,写着“代写书信、状纸、契文”。
刘三左右张望一下,确定无人注意,这才凑上前去。
“老先生,劳烦您,帮写几封书信。”
老秀才抬起眼皮,慢吞吞地问:“写给谁?什么内容?”
刘三早有准备,贼眉鼠眼地凑得更近了些,方便耳语。
“是这样……我早年曾在南边跑买卖,机缘巧合,救过一个落难的小娘子。后来各自离散,断了音信。如今听说她一家在京城发达了,我想着找她叙叙旧,却也不好直接上门,怕人家不认我。您照着我说的,写几封……嗯,大概三四年前往来的书信,显得情真意切些就是。”
老秀才混迹市井多年,什么人没见过?
他一听这话,再看刘三那闪烁的眼神和略显紧绷的举止,心里便猜到了七八分。
这干的,多半不是什么体面光彩的勾当。
他本想拒绝,可目光落到刘三递过来的一小块碎银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罢了,各取所需,他也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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