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爱之梦》
学校放了寒假。
比赛前两天,秦初从活动中心回来,推开门的时候唐义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她进门就问了句:“你这几天都干嘛去了?天天往外跑。”
秦初换好鞋,说自己报了个钢琴比赛,这些天都在练琴。
唐义挑了下眉:“学校都放假了,你上哪儿练的琴?”
“社区活动中心有架钢琴,是免费对外开放的。”秦初说。
唐义“哦”了一声,没再追问,把目光又转回电视上。
比赛那天是个晴天,秦初起了个大早,换上艺术节时陶秀英给她买的那条杏白色长裙,外面套上羽绒服,头发也被她扎成了高丸子。
出门的时候唐义已经在玄关换鞋了,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头发用水抹了一把,比平时整齐。
“你也要去?”秦初愣了一下。
唐义把鞋带系紧,直起身来:“我不能去?”
秦初摇摇头,然后浅浅地笑了。
两人走到剧院门口的时候,宋漫和张芷已经在了。
宋漫穿着那件红色羽绒服,远远看过去像一团火,张芷围着灰色围巾,站在台阶上低头看手机。
见她出现,宋漫冲过来挽住秦初的胳膊,问她,“紧张吗?”
秦初:“还好。”
唐义走上前去:“走吧。”
宋漫瞥了眼他人背影,收回目光拉着秦初和张芷一起走。
剧院里比外面暖和,灯光从穹顶上洒下来,把整个大厅照得金灿灿的。
观众席坐了大半,有人在翻节目单,有人在低声说话。
秦初在选手区坐下,把羽绒服脱了搭在椅背上,张芷就在旁边压低声音跟她说:“我大概望了一圈,那些选手都没有你长得好看,仪表这块你已经得分了。”
宋漫也笑着说:“初初你平时就该多穿这种裙子,多好看啊,像仙女似的。”
唐义双手抱胸坐在后排,对她们女生这些悄悄话没兴趣。
第一场初赛,秦初排在第九个。
她弹的曲目是车尔尼的小奏鸣曲,四分多钟。
琴声从指尖流淌出来,在剧院里回荡,她没有看台下,只看着自己的手指,直到最后一个音落下,热烈的掌声从台下响起。
秦初鞠躬谢幕,回到后台的时候宋漫在侧幕等着,一把抱住她说弹得太好了,张芷在旁边拿着她的羽绒服,递给她让她赶紧穿上。
宋漫都说到比赛完要去哪里庆祝了,然后唐义在一旁泼了一瓢冷水,让她们先别急着庆祝,等决赛名单再说。
三个人回到观众席坐下,观赏到最后一名选手表演完,活动方的主持人开始宣布决赛名单,毫无悬念,秦初的名字在上面。
中午,他们高兴的在剧院附近找了家馆子下。
四个人围着一张方桌坐下,宋漫拿着菜单翻来翻去,张芷在旁边指指点点,秦初低头喝水。
唐义坐在她旁边,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声音不大,但秦初坐在他旁边刚好能听得一些。
大概是李子瑞他们叫唐义去网吧打游戏,唐义说在这陪她参加钢琴比赛,然后那边说五缺一,唐义让他们去找驰呈。
李子瑞说:“驰哥不是去物理竞赛了吗?考完了?”
秦初握着水杯的手指顿了下。
原来他今天在考试。
“嗯,他上午就考完了。”唐义说。
李子瑞问考得怎么样。
唐义:“他说还行,应该能拿个名次。”
“那就是没问题,稳了,他物理什么时候差过?”
“就是,人家那是去比赛的,我们是去陪跑的。”不知道李子瑞身旁的谁来了一句。
秦初听着,心思却飘远了。
她之前在高三楼看过一次排名榜,驰呈的名字排在最上面,理科第一,总分比第二名高了二十多分。
她上次月考是年级第七,前面还有六个人,离第一还有好大一截,她鼓了鼓腮帮子,下个学期要再努力一点。
她的手机忽然在口袋里震了震。
秦初慢吞吞掏出来看,结果自己怔了。
是驰呈发来的消息。
“比赛怎么样?”
秦初弯了下唇,开始打字:初赛过了,下午决赛,其他选手都好厉害。
CC:你更厉害。
秦初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一秒,嘴角翘得高了些。
秦初:学长呢?物理比赛顺利吗?
CC:跟你哥打听我了?
秦初的脸腾地一下热了。
秦初:没有!吃饭的时候无意间听见他在打电话,才知道的。
CC:哦。
就一个字,但秦初觉得那个“哦”字后面藏着一句“我信你才怪”。
她正要回,对面又发来一条。
CC:考得还行,应该能拿个名次。
秦初看着那行字,居然和她哥说的一模一样。
她忍不住笑了笑。
“和谁聊天呢?”唐义凑过来,目光落到她手机上。
秦初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把手机护住,动作快得自己都愣了一下。
唐义疑惑的挑了下眉。
她强装淡定的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说:“妈妈问我比赛情况。”
唐义看了她一眼,把目光收回去:“你不要太紧张,下午决赛肯定也能过。”
对面的宋漫举起饮料杯:“初初下午加油!拿个第一回来!”
张芷也举起杯子:“尽力就行,你已经很棒了。”
秦初端起杯子跟她们碰了一下,玻璃杯在空中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趁唐义低头吃菜的功夫,把手机翻过来,屏幕还亮着,驰呈最后发来了一条。
“加油。”
秦初盯着那两个字看了一秒,笑着把手机收进口袋。
……
下午的决赛在两点钟准时开始。
秦初抽到第五个上场。
到她时,她把裙摆理了理,平复了下心跳,抬脚走上去。
舞台的灯光暖洋洋的,台下是一片模糊的暗色,看不清任何一张脸,但她好像听见了宋漫她们对自己加油打气的声音。
秦初在钢琴前坐下,双手放在琴键上,深吸了一口气。
她这次要弹的曲目是《爱之梦》。
《爱之梦》是李斯特的作品,写于十九世纪中叶,是李斯特根据德国诗人弗莱里格拉特的诗作改编,原诗写的是一种深沉的、虔诚的爱。
秦初第一次弹这首曲子的时候才十三岁,在秦家的琴房里,对着谱子练了一个星期,怎么都弹不好最后那一段。
她那时候不懂,为什么爱到最后不是高潮,而是一个低下去的、慢慢消失的声音。
后来她的钢琴老师告诉她,因为爱到最后不是拥有,是放手。
当时的她似懂非懂。
但现在,她把手指放在琴键上的时候,好像忽然明白了一点点。
李斯特写它的时候大概也在想某个人,那些忽快忽慢的节奏、忽强忽弱的音符,像心跳,一会儿快一会儿慢的,因为那个人在靠近,又在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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