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横跨三省,悍匪马汉庆—8
他想站起来,可刚一用力,剧痛让他闷哼了一声,冷汗瞬间冒了出来。
送到医院一检查——腿部骨折。
医生建议住院。
“不行。”
马汉庆一口回绝,“给我打上石膏,我要回家。”
他心里清楚得很——住院就得在公共场所露面,就得接触医生护士,就会留下记录。
万一被人认出来呢?
李玉不理解:“吴哥,住院才能好好养伤啊。”
“我说不住就不住。”
马汉庆的语气不容商量,“回家,你照顾我。”
李玉只得依了他。
回到家,李玉辞掉了歌舞厅的工作,全天候照顾马汉庆。
马汉庆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要人伺候。
李玉从没抱怨过一句。
每天给他擦身子,帮他翻身,端屎端尿。
马汉庆一个大男人,头几天还有些不好意思。
有一回李玉要帮他擦下身,他下意识地挡了一下:“我自己来。”
李玉把他的手拨开:“你腿都动不了,自己怎么来?别逞强了。”
两个月的卧床养伤,李玉瘦了十多斤,眼圈也黑了。
可她把马汉庆照顾得妥妥帖帖——腿好了不说,人还胖了一圈,皮肤也白了,比从前还精神。
“等我能动了,”
马汉庆拉着李玉的手,“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李玉摇摇头:“我不要什么好日子,我就想要你平平安安的。”
马汉庆的腿好了没多久,李玉怀孕了。
她把这个消息告诉马汉庆的时候,这个一向冷静的男人,愣了好几秒,然后猛地站起来,把李玉抱起来转了个圈。
“我要当爹了!我要当爹了!”
十月怀胎,女儿出生了。
马汉庆抱着那个小小的、软乎乎的生命,手指头都不敢用力,生怕把她弄疼了。
可喜悦很快被阴影笼罩。
孩子一哭,李玉和马汉庆就发现了不对劲——女儿的哭声很怪,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含混不清。
送到医院检查,医生的表情很凝重。
“孩子有先天疾病。喉咙里有个小洞,舌头发育不全。以后说话可能会含糊不清。”
李玉当场就哭了。
马汉庆抱着女儿,沉默了很久。
“能治吗?”
他问。
“需要做手术,但不是一次就能解决的。费用……不低。”
“我治。”
马汉庆说,“花多少钱我都治。”
从那以后,马汉庆对这个女儿更是疼爱到了骨子里。
他会笨手笨脚地给孩子换尿布、冲奶粉。
半夜孩子一哭,他总是第一个爬起来。
有时候,李玉看他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就说:“我来吧,你睡。”
马汉庆摇摇头,把孩子轻轻抱起来,在屋里踱着步:
“别哭了啊,爸爸在呢,爸爸在呢。”
邻居们提起马汉庆,没有一个不竖大拇指的。
“你看看人家老吴,对媳妇儿对闺女多好啊!”
街坊夫妻吵架,媳妇儿准会拿他说事:“你要是有吴厚义一半好,我就烧高香了!”
马汉庆成了远近闻名的“模范丈夫”。
没人知道,这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人,两只手里沾满了无辜人的血。
2004年。
女儿已经几岁了,可她的病却越来越严重。
说话越来越含糊,吃东西也费劲。
李玉看着女儿,心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一天晚上,李玉搂着女儿,终于开了口。
“吴哥,孩子的病不能再拖了。再这么下去,对她将来不好。咱们得挣钱给她治病。”
马汉庆坐在沙发上,没说话。
“要不……你出去找点事儿干吧。”
李玉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
这些年,马汉庆对她对女儿,没话说。
可他确实不怎么出去挣钱,家里的开销,大多是她以前攒下的积蓄。
马汉庆低着头想了一会儿,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语气很平静:
“这样吧。我之前在广州做生意的时候,有个朋友还欠我十万块钱。我去找他要回来。一部分给孩子治病,另一部分,咱们买辆车跑出租。”
李玉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
马汉庆站起来,走到窗边,“我去一趟广州,很快回来。”
广州那个“朋友”欠他十万块钱?
是假的。
他要干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一夜,马汉庆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抽了一整夜的烟。
他看了看屋里熟睡的女儿,又看了看身边均匀呼吸的李玉。
他知道,这一去,可能就回不来了。
可他没有别的路可走。
天亮的时候,他起身穿好衣服,在李玉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
“我去广州了。”
“路上小心。”
李玉迷迷糊糊地说。
马汉庆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
床上,李玉搂着女儿,母女俩睡得正安稳。
他轻轻的把房门关上,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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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来呀,马汉庆这个人,还真是让人琢磨不透。
在邻居眼里,这是个顶好的男人。
对媳妇好,对孩子好,见谁都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三亚那条街上,提起“表哥”来,没人不竖大拇指的。
“表哥那人啊,实在!”
隔壁卖水果的阿婆常这么说,“见天儿帮着拎东西,说话也客客气气的,看着就让人放心。”
可谁能想到,这么一个“老实人”,手上却沾着好几条人命呢?
马汉庆在三亚没什么正当营生。
白天睡觉,晚上出去打麻将。
他喜欢赌博。
这毛病打小就有,改不了。
好在赌得不大,输赢也就那样。麻将桌上人人都管他叫“表哥”,这称呼来得也巧——有一回跟一个女的开玩笑,那女的随口叫了声“表哥”,就这么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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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不知道的是,她丈夫嘴里的“广州”,其实是新疆。
她更不知道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1998年,马汉庆说过同样的话——有朋友欠我钱,我去要债。
那次他去了新疆,在天江宾馆附近开了一枪,差点打死一个骑摩托车的倒汇人。
2002年,又是同样的话——朋友欠我钱,我去要债。
那次他又去了新疆,还是在同一个地方,打死了一个叫张三的倒汇人,抢走了七万块钱。
两次都得手了。
两次都全身而退。
这回是第三次。
马汉庆为什么偏偏选中新疆?
这事儿他自己琢磨过,而且还琢磨得挺透。
首先,地理上够远。
他在海南三亚,祖国最南端。
作案就得往最北边跑。
他在东边,就往西边跑。
南边,就往北边跑。
这么一来一回,谁也不会把天涯海角的“老实人”跟西北边疆的枪击案联系到一块儿。
其次,他心里还有个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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