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无人在意的消逝
沈默言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茴香豆。
教室里一阵骚动。
前排那个扎马尾的女生惊呼:“老师你真的带了啊!”
沈默言笑了笑,把茴香豆放在投影仪下。
屏幕上出现了一颗巨大的、表面凹凸不平的茴香豆。
“同学们,上节课我们讲了孔乙己的长衫,这节课,我们来讲他的学问,他在这篇小说里最引以为傲的东西。”
她指着屏幕上的茴香豆,“他说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
沈默言在黑板上写下四个字:回、囘、囬、囗。
“这四种写法,第一种和第二种是同一个字的两种写法,像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第三种也差不多。
第四种,严格来说,根本就不是回字,是另一个字。
但孔乙己不管这些。
只要知道这四种写法,就可以证明自己是个读书人。”
她转过身来,“为什么孔乙己要教酒店的小伙计写茴字?为什么他要那么兴奋?”
她让这个问题在空气里悬了一会儿。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证明自己有用的时刻。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需要他的学问。
短衣帮不需要,掌柜不需要。
那些孩子,他们也不需要。
但孔乙己需要。
他需要用这四种写法告诉自己,我不是废物,我有用,我知道的这些东西是有价值的。”
沈默言继续念起课本。
念到“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时,教室里有人在笑。
“好,停。”
沈默言把粉笔放在讲台上。
“我问你们一个问题。
刚才在笑的同学,你们笑的是什么?笑孔乙己的穷酸相,对不对?
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件事,这是孔乙己在全篇小说中唯一一次主动与人交流,唯一一次流露出善意的时刻。
这个被所有人嘲笑的人,愿意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孩子,自己都吃不饱,还分。”
她拿起那颗茴香豆,放在手心里。
“他教孩子写茴字,不是炫耀,他是真心觉得这个知识有用。
他告诉那个小伙计这些字应该记着。
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他不知道这些字根本用不上。
他不是在骗人,他是被骗的那个人。
他把假学问当成真宝贝,想传给下一代。
这才是最可悲的。
他一生学的东西是假的,但他不知道是假的。”
她停顿了一拍。
“你们笑他,是因为你们知道这四种写法没用。
但他不知道。
没有人告诉他。
他的老师没告诉他,他的同年没告诉他,这个社会没告诉他。
他读了一辈子书,最后连自己被骗了都不知道。”
教室里的笑声早就停了。
沈默言翻到课文后半部分。
“谁来读一下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之前的这段对话?”
靠窗的一个的女生举手。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
掌柜说:哦!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
后来是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样呢?
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沈默言把粉笔放在讲台上。
她没有在黑板上写字。
她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开口,声音和之前不一样了。
“这一段文字,只有短短一百多个字,但它是全篇小说中最暴力、最黑暗的一段,我们一句一句看。”
她指着课文。
“第一句: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孔乙己以前也偷过书,偷过何家的书,吊着打。
但这次不一样,因为这次他偷的,是一个举人的东西。
丁举人的东西,不是普通的东西,是举人老爷的东西,偷举人老爷的东西,和偷普通人家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她继续往下指。
“第二句: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注意这个顺序,不是先打再写认罪书,是先写认罪书再打。
丁举人要的不仅是惩罚,他要的是合法。
我要你亲笔写下来:你错了。
你偷到我举人家里来,你是贼。
写完了,然后用刑,打了大半夜,这不是一时冲动的斗殴,这是有条不紊的刑罚。
丁举人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有的是绝对的安全感。
他知道不会有任何人为孔乙己出头,他在自己家里,审问、定罪、执刑,全是一个人。
他是立法者、法官、行刑者三位一体。
科举制度授予他的,不是功名,是权力。”
她再往下指。
“第三句:掌柜说哦!然后那个喝酒的人说:后来是打折了腿了。
掌柜说什么?他没再说什么。
故事里没有一个人再说什么。
没有人去告官。
没有人替孔乙己说一句话。
因为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正常的。
举人打童生,天经地义。
这个逻辑,运行了一千年,已经刻进了每个人的骨头里。”
她放下课本,走到黑板前,写下两个字:等级。
“科举制度从设计初衷来看,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它比同时期世界任何地方的选官制度都要先进,但它在千年运行中逐渐与封建等级秩序融为一体,生长出一种比旧门阀更可怕的毒性。”
“科举制度最根本的问题,是它在中国社会制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以考试为标准的新等级,这个等级比过去的门阀制度更可怕,因为它是合法的。”
她在黑板上画了一个金字塔:进士—举人—秀才—童生。
“第一层,童生,通过了县试和府试,还没有通过院试,这是读书人的最底层,孔乙己就在这一层。
第二层,秀才,通过了院试,有了正式功名,可以免除徭役,见知县不跪。
第三层,举人,通过了乡试,到了这一层,就真正进入了特权阶级,可以当官,有俸禄,享有法律上的优待。
第四层,进士,通过了会试和殿试,这是金字塔的顶端。”
“孔乙己是童生,读书人的最底层。
打断他腿的丁举人是举人,第三层。
孔乙己偷书,被打了一顿,后来他偷到了丁举人家里。
丁举人是举人,孔乙己是童生,丁举人没有送官,他自己就是官。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一条人命,在他手里像一只蚂蚁。”
“同学们,这就是等级,不是他欺负你,是你本来就比他低一等。
他打你,是按规矩打你。
规矩保护他,不保护你。
祥林嫂和孔乙己。
一个被礼教吃了,一个被科举吃了。
吃他们的,是同一个东西,把人的价值和一个身份画上了等号。
你守节,你是好女人。
你考中,你是人上人。
你没守住,你是‘谬种’。
你没考中,你被打折腿是活该。
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冷的地方。
冷到一百年之后读,还是让人后背发凉。”
她停顿了一瞬。
“但更可怕的是,所有人都觉得这正常,酒店掌柜听到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只说了声‘哦’,短衣帮们没有人问丁举人为什么下手这么狠。
因为在科举制度运行千年之后,中国人已经接受了一个观念,考中的人就是上等人,上等人处置下等人,天经地义。”
“这就是科举制度的真正毒性,不是考试难,不是录取率低,而是它把人的价值与考试成绩画上了等号,你考中,你是人上人,你没考中,你什么都不是。
这个等式不仅被统治者维护,也被被统治者接受。
不仅是丁举人觉得理所当然,连孔乙己自己都信了。
他至死不肯脱下那件破长衫,因为他信这套等级。
他认为读书人就是比短衣帮高贵,哪怕他比短衣帮还穷、还惨、还被人看不起。”
教室里安静下来。
沈默言开口:“我给你们读最后一段吧。”
窗外的阳光照在黑板上,照在那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上。
沈默言的声音很轻,但很稳。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她停顿了一下。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她把课本合上。
“这两句话,是整篇小说最后的两句话,也是鲁迅先生所有作品里最著名的结尾之一。
大约,没有人亲眼看见他死。
的确,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可能还活着。
两个意思完全相反的词,被强行放在同一句话里。
这不是病句。
这是这个社会对一个无用之人的态度,你死了,但我不确定,我也不想费心去确认,但是你还欠我十九个钱。”
天幕暗下,留下天幕之下的人神情莫测。
颍川郡,汉章帝时期。
“怎么就这么死了呢,还没当上大官呢。”张老实惋惜。
“一个考不上功名的落魄学子……死了就死了。”一个在他旁边忙活的黝黑男人头也不抬,“死的人多了去了,一个个都要拎出来说吗?这后世真是闲的,不用干活吗?”
田埂附近,几个过来送饭的中年妇人结伴而行。
“你们说,这孔乙己也不讨个媳妇好好过日子。”
“是啊,孤零零的一个人就这么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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