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哥是张起灵!
山月的眼睛里渐渐泛起血丝,不是害怕,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冒犯黑影。
她从小到大,最听不得的就是别人说她哥不好。
这些山外人,有什么资格对黑影评头论足?
山月眼里凶光毕露,恨不得立即杀了面前的三人。
“我哥是这世上最厉害的人!他会来把你们的脑袋全砍下来,到时候,你们一个也跑不掉。”
“来来来,让你哥来。”胖子双臂环胸,完全没当回事。
“我哥很快会来收拾你们!”
“让你哥来嘛,我倒要看看你哥是什么排面上的人物。”胖子把那只臭鞋重新拎起来,在手上掂了掂。
吴邪补了一刀,语气轻飘飘的:“对啊,你哥能是什么排面的人物,说出来吓吓我们。”
胖子接话道:“就是,别到时候直接被我们小哥给吓尿了。”
张起灵站在一边,淡漠地注视着山月,看上去逼格满满。
胖子和吴邪一人接一句,对着山月开启毫无缝隙的连环言语嘲讽与疯狂冒犯。
山月哪里见识过这种连珠炮似的无赖套路,整个人完全被气昏了头。
他们凭什么看不起黑影?
她哥比所有人都要强,他在深山里活了这么久,谁也没有资格用那种轻蔑的语气提他。
山月被吴邪和胖子话赶话逼到死角,在强烈至极的憋屈与狂怒之下,顺嘴回骂道:“我哥是张起灵!”
山月喊出这个名字之后,还狠狠瞪了面前三人一眼。
她完全不知道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因为她从未怀疑过黑影名字的真实性。
此话一出,原本还准备继续出言嘲讽的胖子,声音突兀地卡在喉咙里。
吴邪慢慢转过脸看向身后靠在树上的张起灵,满脸都是匪夷所思和极度震惊。
张起灵短暂惊讶了一下,掺杂着审视的冷淡目光再次落在山月身上。
他作为当事人,比起前面的吴邪和胖子,反应甚至还要冷淡些。
因为,他并不相信山月的话。
山月感受到了张起灵那股冷淡的视线,心里止不住的发毛。
“你说你哥叫什么?”吴邪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
吴邪心想,难不成是小哥的同族流落到了这里?
山月被吴邪这副反应弄得眉头一皱,但话已经甩出去了,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她看着吴邪的脸,语气恶劣:“你老年痴呆还是耳朵聋了?我哥是张起灵,知道厉害就赶紧跑吧。”
胖子从震惊中反应过来,把手里的鞋往地上一扔,“这可真是小刀扎屁股,给胖爷我开了眼了,怎么半路跑出来个妹妹。”
山月只感觉面前三人的反应怪怪的,不耐烦道:“我就是他妹妹,他就是我哥哥,如假包换!”
胖子表情渐渐变得严肃:“小哥,咱们不能光听这小妖女一张嘴说啊,你们张家不是有防伪标识吗?”
他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盯着山月,忽然一脸正经地开口:“别跟胖爷我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先展示一下胸口给我们看看。”
听到胖子这丧心病狂的流氓发言,山月破口大骂道:“你们下流无耻!流氓!死变态!臭不要脸!”
胖子被她骂得往后一仰,双手一摊,满脸无辜:“我这不是为了验证你的身份,万一你瞎编的呢?”
“你说你是妹妹你就是啊?那我还说我是秦始皇的家属呢,你看我长得像不像兵马俑?”
张起灵闭上了眼睛,不知道是被山月的话震住了,还是单纯不想看胖子胡闹。
片刻后,他再度睁开,目光重新落在山月身上。
“你不可能是我妹妹。”他的声音很淡。
山月先是愣了一瞬,随即下巴一扬,眼里满是嫌弃:“少来这认亲戚,你才不是我哥呢。”
山月这一下子,彻底给吴邪整不会了。
吴邪原本脑子里已经百转千回,正疯狂脑补着什么“张家流落巴乃的隐秘支系”、“小哥失散多年的好妹子”等一万字长篇大论。
结果山月一扭头,直接把小哥给否了。
他有些纳闷地打量着山月,用尽量平和的语气问道:“等一下,你刚才不是说你哥是张起灵吗?怎么现在又不认小哥了?”
山月眉头皱得更紧了,眼里盛满烦躁和困惑:“你们到底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胖子顺嘴道:“我们小哥就是张起灵,张起灵就是我们小哥。如假包换,假一赔十,蝎子粑粑毒一份。”
山月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脱口而出:“不可能!”
她的目光越过胖子,微微歪着脑袋,仔细打量着张起灵。
男人眼神淡然深邃,气质神秘出尘,正看似随意地靠在树上。
她从小跟着黑影学潜行学跟踪,对人身体的姿态有一种本能的判断力。
眼前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没有一处破绽。
“你……你真叫张起灵?”山月狐疑地问。
张起灵微微点了点头。
山月得到男人肯定的答复,心里头涌上一股说不清的异样感。
她虽然想不明白这里头的弯弯绕绕,但有一件事她很清楚。
这三个人自打来到巴乃,一直在打听几十年前那支考古队的事情。
山月不了解那些陈年往事,黑影从来不跟她细说,每次她问起来,黑影要么含糊带过,要么直接说“你不用知道”。
但眼前这三个人并不是第一波来巴乃找线索的人,从她有记忆以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山外人摸到这个寨子来。
有的说自己是驴友,有的说自己是民俗学者,有的什么都不说,悄无声息溜进山里。
这些人后来都没了,全被他哥给杀了。
黑影住的山洞差不多十米深,洞底有一个三四米直径的大坑,坑底全是白骨,骨头和坑底的烂泥经年累月混在一起。
山月打小在洞里跑来跑去,对那些骨头早就视若无睹了。
她记不清坑里有多少具骨骸,反正每一具都曾经有一颗想找古楼的心。
从她记事起,黑影就一直在杀人。
他杀人从不犹豫,没有半点心理负担,手法利落得像吃饭喝水。
山月耳濡目染,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人命本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进山的人就是猎物,跟松鼠和野兔没什么本质区别,这就是大山的法则。
可眼前这三人几次三番都活了下来,绝对是山月这辈子见过的最命大的家伙。
更奇怪的是,这个穿连帽衫的男人竟然跟她哥叫同一个名字。
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吗?
不对劲,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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